重庆药交所关于开展抗结核药品带量采购议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

抗结核药品带量采购项目已完成前期产品申报工作,按照《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关于开展抗结核药品采购实施方案(修订版)》,为有序开展议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价时间

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

二、议价地点

重庆药品交易所医药采购代理中心1408会议室。(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政府行政中心B区3号楼14楼)

三、参与人员

(一)卖方会员。同采购包1~2个企业申报的进入议价评审,符合议价条件的生产企业,参与本次议价工作。

(二)评审专家。

(三)现场监督及工作人员。

四、议价形式

议价评审专家与参与议价企业授权代表进行面对面2轮谈判。

五、议价程序

(一)身份核对。核对参与议价卖方会员被授权人身份。参加面对面谈判的被授权人必须是谈判产品的唯一被授权人(与递交的《抗结核药品带量采购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材料一致),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查验身份证原件。除被授权人外可允许1-2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随同参加议价谈判。

(二)材料递交。被授权人现场递交纸质报价表《抗结核药品带量采购企业报价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纸质报价表除“最终报价”和“价格确认签字”栏可留空外(可在面对面谈判现场填写),其它栏目应填写完整和加盖企业公章后,由企业被授权人带到面对面议价谈判现场。

(三)现场陈述。被授权人对每个产品的原料成本、工艺成本、销售成本、管理成本、科研成本和利润等情况进行陈述,时间约5分钟。

(四)专家提问。专家向被授权人提问,了解该产品有关质量、价格信息等。

(五)专家合议。专家组根据以上信息对该产品价格进行评审,提出产品建议价。

(六)最终报价。被授权人根据专家给出的建议价进行最终报价。被授权人对其最终报价当场在报价表中签字并盖手印确认。报价表一份留存重庆药品交易所医药采购代理中心,一份由被授权人带回。

(七)根据《抗结核药品议价综合评审标准》(见附件2)结果计算企业综合得分。

(八)专家对企业得分高者进行投票,票数过半的为入选品种,其入选价格为最终成交价。

六、有关要求

(一)提交资料

1.必备材料

(1)《抗结核药品带量采购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议价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3)《抗结核药品带量采购企业报价表》。

(4)《企业信息情况表》(见附件3)

以上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2.自选材料

(1)加盖企业鲜章的《药品质量抽检无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2)加盖企业鲜章的《ISO的系列体系认证书》的复印件(包括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3)加盖企业鲜章的生产材料、生产工艺方面先进性的证明材料;该材料需体现出比同类产品在储存、包材、工艺等方面的优越性。

(4)加盖企业鲜章的2017年全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报表应清晰体现生产企业名称,需反映出2017年全年销售额,表上应有当地税务部门公章。如为网上直接纳税,需同时递交反映全年纳税的税务发票(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仅提供部分月份的,将不被折算成全年销售额,新成立企业除外。

(5)加盖企业鲜章的2016年以来企业签订的同产品政府财政预算资金采购的省级合同及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及原件。原件评审现场核验后退还,复印件需字迹清晰、无缺页、有签字盖章。

(6)主营业务收入排名企业需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最新中国医药统计年报封面及其对应企业排名情况。若为集团下属企业需提供集团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版《中国医药统计年报》公布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隶属关系证明为准。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二)时间要求

面对面议价谈判企业需在2018年11月9日上午9:00前到议价地点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谈判序号,并按序号依次进入谈判会场。

(三)其他要求

逾期未报名登记和不按要求到现场参与面对面谈判的,视为申报企业自动放弃。

附件:1.《抗结核药品带量采购企业报价表》

2.《抗结核药品议价综合评审标准》

3. 《企业信息情况表》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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