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政知见消息,在主动投案一年多之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蒙永山迎来了自己的结局。
7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蒙永山受贿一案,蒙永山犯受贿罪,最终获刑11年。
蒙永山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简历显示,蒙永山在广西、青海两地工作过,长期在检察系统任职,于2018年10月到了青海,后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21年6月2日,蒙永山在任上主动投案,他也是全国第一个任上主动投案的省级检察长。
在主动投案的一周前,蒙永山还曾公开露面。
据《青海日报》消息,2021年5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幕,蒙永山列席会议。
如今,蒙永山再度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与之前意气风发时不同,站在法庭上的蒙永山,双眉紧促、头发花白。
法院审理查明,蒙永山犯受贿罪,从2001年至2021年,他敛财数额为2112万余元。
2001年至2021年,被告人蒙永山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职务提拔、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2万余元。
根据法院审理的情况,蒙永山敛财始于广西任上。
在2021年10月27日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会议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曾点名蒙永山。他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从思想、政治、组织、工作、作风、制度上彻底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和蒙永山、李健(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局长)等流毒影响。
2021年11月15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二督导组向广西反馈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导意见。中央第十二督导组组长苗圩反馈督导意见。
督导组提出,要从政治上充分认清孙力军政治团伙和蒙永山、李健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危害性,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清查清理清除力度。
此次法院还提到一个细节,蒙永山作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插手司法活动,部分涉案财物未能追缴到案,依法应当从严惩处。
蒙永山还有从轻处罚的情节。
法院提到,蒙永山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供述绝大部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事实,构成自首,其所受贿赂中有100万元系未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2021年8月16日,蒙永山被双开。当时的通报中提到,他“执法犯法、以案谋私,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甚至在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期间仍然不知收敛”。
从不知收敛到主动投案,蒙永山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外界不得而知。
不过,在蒙永山主动投案前,2021年3月31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五督导组督导青海省工作汇报会在西宁召开,蒙永山以“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身份参加会议。
2021年4月10日至13日,中央督导组副组长马正其率督导组成员分别到青海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监狱管理局、海东市及互助土族自治县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导工作。
当时的新闻画面显示,蒙永山出席了座谈会,并作汇报。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
蒙永山曾被批是个“官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曾提到,蒙永山“丧失理想信念,官迷心窍、跑官买官被骗”。
去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称,要聚焦政法队伍关键少数,严查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文中提到蒙永山时写道,他一再错失组织给予的机会,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已成为不折不扣的“两面人”。
原标题:“官迷心窍”的“老虎”获刑:是首个任上主动投案的省级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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