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摄/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李夏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消息,某电子商务公司与徐某签订了线上经纪合同书,称将用专业团队打造徐某为“网红一姐”,但徐某称该公司却采取购买僵尸粉、随意发广告等行为,令其粉丝不满致掉粉,后又申请冻结其微博账号,致使徐某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徐某遂将某电子商务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线上经纪合同书已经解除,并退还非法扣除的应得劳动报酬32532.77元、未支付的劳动报酬84700元,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11月22日下午,该案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徐某起诉称:2015年12月25日,徐某与某电子商务公司签订线上经纪合同书,称将用专业团队打造徐某为“网红一姐”。然而,合同生效期间,某电子商务公司多次违约,并以“餐费”“车马费”等名义无理由克扣其劳动报酬,同时,该公司还于2017年4月申请冻结徐某个人微博账号,致其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徐某方还称,虽经其多次口头、书面催促和委托发送律师函,某电子商务公司至今仍拒绝履行上述合同主要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此,徐某向该公司发送了合同解除通知,通知该公司已收到。为维护合法权益,徐女士将某电子商务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上述线上经纪合同书已经解除,该公司退还非法扣除的应得劳动报酬32532.77元、未支付的劳动报酬84700元,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这是种欺骗行为,事实上,他们并没有专业团队为徐某做完整打造‘一姐’的计划,还买了一些僵尸粉,在其个人微博乱发广告,让粉丝很不满意,并且在一些重要节日也未策划过相关推广活动,致使徐某的声誉和商业价值直线下滑。”徐某方辩护律师称。
某电子商务公司则提出反诉称:签订合同后,该公司组织团队根据徐女士实际情况进行定位,制定了打造计划,付费给第三方进行推广以提高徐女士微博影响力,使该微博活跃粉丝增加200多万,并开设了淘宝店铺进行运营,为徐女士推进了商业合作,也向徐女士支付了应得酬劳。
但徐女士在合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时,却对该公司有关推广计划、活动安排、商业合作等不作回复,致使该公司无法继续推进工作。后徐女士提出解约,严重违反了双方合同约定,给该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为此,该公司请求判令徐女士支付解约赔偿金1429161.72元、律师费120000元、公证费8300元,涉案微博使用权由该公司享有4年。
该案未当庭宣判。
原标题:女子与经纪公司签约打造“网红一姐” 却称公司买僵尸粉还克扣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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