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消息,4月16日,陕西省纪委通过官网“秦风网”通报了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其中,“李友根贪污案”广受关注。
秦风网截图
通报称,2014年,安康市汉滨区职教中心培训部原主任李友根在负责实施陕西省“雨露计划”贫困生培训项目中,伪造资料弄虚作假,先后套取国家补助金204万元,将其中203.9万元用于其个人酒店装修。2018年2月,李友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依法处理。
秦风网截图
官方资料显示,“雨露计划”是国务院扶贫办开展的重点扶贫工作之一。
今日下午,安康市扶贫开发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年。听说,2014年,纪委的人过来调查了很久。很多人对具体情况并不了解。”
红星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2017年7月31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这份编号为(2017)陕09刑终46号的二审《刑事裁定书》披露了李友根更多贪污细节。
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此案的裁定书(部分截屏)
伪造公文,伪造转款凭证,甚至曾模仿财政局局长签名
一审中,汉滨区人民法院认定,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在实施2013年陕西省“雨露计划”贫困“两后生”(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中,时任安康职业教育中心培训部主任的李友根负责学校该项目的申报、报账工作。陕西省扶贫办、财政厅联合下发实施意见,规定对每位学员补助杂费1500元、生活费1500元。2014年7月,李友根向安康市扶贫开发局上报了2013年该校680名学生的资料。经审核,安康市扶贫开发局拟拨付给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680名学生共计204万元的扶贫补助款。
李友根的贪污行为就此开始。
2014年7月18日,李友根伪造学校公文《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安职中专[2014]29号关于请求下拨培训经费的报告》,将收款账户提供为其个人经营的在2014年6月9日成立的安康市汉滨区新安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因安康市扶贫局不同意将补助款拨付到该账户,但同时答复若将此款拨付到非指定账户须经汉滨区财政局同意。于是,李友根又伪造了汉滨区财政局的公章及模仿局长熊建华的签名加盖及签写在其伪造的安职中专[2014]29号文件上。
经查,李友根私下找朋友索取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3张,于2014年7月29日开具了90、90、24万元3张收据,并伪造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财务专用章加盖后递交给安康市扶贫开发局。
2014年7月31日,安康市扶贫开发局将204万元补助款拨付到安康市汉滨区新安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账户。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12月22日,李友根通过转账、取现的方式将其中203.9万元支取,用于其个人经营的“安康百老汇酒店”的借款及转型为“安康蓝月亮商务宾馆”装修事宜。
同时,为了应付安康市扶贫开发局的事后监督,李友根伪造了102万元转款凭证,还骗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大桥路分理处已兑付680名学生生活费102万元银行证明。
上诉被驳回,被认定犯贪污罪,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
2014年年底,李友根贪污一事败露。在抽查中,安康市扶贫开发局得知应享受对象未实际领取生活补助款后,即要求李友根及时将204万元退回。
2015年6月,李友根从民间借款,将204万元退回。
2016年11月30日,一审判决下发后,李友根提出上诉,“百老汇酒店为学校培训基地,请求法院对其公正处罚。”
但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其驳回,维持原判。
红星新闻注意到,李友根被认定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同时,对李友根退缴的赃款204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今天,安康市汉滨区教育体育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李友根原单位已被改制,并入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工商资料显示,安康市汉滨区百老汇快捷酒店公司状态仍为“开业”,法定代表人仍是李友根。根据工商资料上注册地址进行检索,出现的是安康蓝月亮商务宾馆。红星新闻拨打该宾馆在网上预留的电话,语音提示为“空号”。
事发近4年,李友根贪污一案因陕西省纪委的一则通报受到关注。
上诉被驳回,今年2月,李友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原标题:为装修个人酒店 陕西一官员套取680名贫困生204万元补助金:被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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