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因被执行人杨星拒不履行义务致案件无法执行完毕,特发布公告悬赏5万元征集杨星下落线索、悬赏50万元征集杨星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悬赏举报为期一年。
成华区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全国新闻热线:M17702387875@163.com),法院将采取多种方式寻找杨星有关线索,其中包括与公安机关合作。
法院在公告中表示,该院在执行何洪涛与杨星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杨星拒不履行义务,长期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完毕。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发布悬赏公告。
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杨星下落线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杨星的,奖励举报人5万元;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杨星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比例支付奖励金,最高奖励举报人50万元。
该悬赏举报期限自2018年4月16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止。
上述法官介绍,根据法院此前判决,杨星应向何洪涛支付1600余万元,但杨星一直拒不执行。今年1月,根据何洪涛申请,法院进行执行立案,但一直未能联系上杨星。
该法官表示,悬赏公告和案件执行是同步进行,还会继续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既然有悬赏公告的手段,就将其运用起来。
悬赏信息显示,杨星于1982年1月10日出生,住所地为江苏省丹阳市小康路8号,其公民身份证号码为321181198201100012。
上游新闻见习记者 倪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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