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深化与落地,各机构的“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已于近日陆续出台。此前,澎湃新闻已相继报道了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机构的“三定”方案。
新近一例是自然资源部。
8月14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号“中国城市规划”发布一篇题为《重磅 | 设国土空间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自然资源部三定方案揭晓》的文章,详尽公布了自然资源部的“三定”方案。
上述官方微信公布的《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称,《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规定》明确了自然资源部的21项职责,25个内设机构,3类派出机构以及691名自然资源部机关行政编制。
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国地质工作;(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十二)负责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和发展海洋经济;(十三)负责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十五)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十六)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十七)根据中央授权,对地方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十八)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十九)管理中国地质调查局;(二十)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十一)职能转变。
《规定》显示,自然资源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厅、综合司、法规司、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国土空间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耕地保护监督司、地质勘查管理司、矿业权管理司、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海域海岛管理司、海洋预警监测司、国土测绘司、地理信息管理司、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执法局、科技发展司、国际合作司(海洋权益司)、财务与资金运用司、人事司。
此外,自然资源部设派出机构包括:(一)根据中央授权,自然资源部向地方派驻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沈阳局、上海局、南京局、济南局、广州局、武汉局、成都局、西安局,承担对所辖区域的自然资源督察工作; (二)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实行由自然资源部与所在地省政府双重领导以自然资源部为主的管理体制;(三)自然资源部在北海、东海、南海3个海区分别设立派出机构。
另外,根据《规划》,自然资源部机关行政编制691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0名、援派机动编制2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50名)。设部长1名(兼任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副部长4名(其中1名副部长兼任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专职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副部长级)1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09名(含总规划师2名、总工程师2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原标题:自然资源部三定方案揭晓:设国土空间规划局等25个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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