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就在刚刚过去的7月,又有946名成为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严重失信人。其失信行为主要包括携带或托运违禁品、伪造乘机身份证件、妨碍机组工作人员履职、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等情形。
据国家民航局综合司副司长顾晓红透露,此次公示的946名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严重失信人共包含以下七类情况:
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以及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的665人。
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的220人。
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的31人。
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的17人。
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的5人。
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的5人。
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的3人。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其依据为国家发改委、民航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该意见于今年3月2日发布,并从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意见》,旅客在机场或航空器内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等九种行为,并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将被采取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措施,限制期限为一年。
上游新闻记者 刘翰书 实习生 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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