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钟玉明的母亲介绍,警方在听取了石某“钟玉明抢了我的手机”的陈述之后,先向钟玉明使用了辣椒水,随后用手铐铐住了钟玉明的左手。在警方试图铐住钟玉明右手的时候,钟玉明挣脱了警方的控制,向嘉陵江方向跑去。
汪永珍表示,仪陇县公安局民警一直追赶自己的儿子钟玉明,将他逼迫到了嘉陵江边,“钟玉明走投无路,无奈带着左手的铐子跳进了新政河里”。家属指控,钟玉明落水后,警方以不会游泳为由没有进行救助,造成了钟玉明的溺亡。7月27日11时许,钟玉明的遗体在嘉陵江下游陈家坝河段被打捞上岸。
汪永珍质疑说,警方对钟玉明和妻子石某的家庭纠纷不当使用警械,钟玉明挣脱警方控制后警察穷追不舍,且在落水后不积极采取救助措施,最终造成了钟玉明的溺亡。她认为,仪陇警方对自己儿子的溺亡应该负责。
此案在仪陇县当地引起了较大的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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