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发生在杭州城西某小区的这一幕,让很多人看得怒从心头起,很多已为人父母的网友更是难过之情久久不能平息。
据徐某称,其左手无名指骨折,可能造成畸形,丧失部分功能;两个孩子情绪尚不稳定,时常发呆,还做噩梦。目前,余杭警方已经依法受理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相关情况后续会适时公布。
杭州网红打孕妇,哈尔滨王云英老人被狗主人踢头,四川绵阳一位母亲遭到狗主一家三口围殴......不栓狗还打人,谁说的狗咬人不是新闻?然而此类事件如此密集发生,令人担忧,令人心痛,令人愤怒,声讨之声一浪高过一浪,我们却似乎看也看不到希望——不栓狗这件事,到底有没有人管???
是的,这个板子是要打给管理部门。我们不能要求所有养狗人都能“依法养狗”,毕竟这个社会总是有自私自利毫无公德不顾公序良俗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存在的。然而法律就是用来约束人的行为、捍卫守法公民合法权益的,当严格执法、执法必严的大棒真正打下去,还有多少狗主能理直气壮地说出“我家狗不咬人”“咬了再说”“拴狗绳不舒服”“你可以咬它啊”这些罔顾他人安全权益的混账话?
面对“狗患”,人们一直在呼吁“文明养狗”。然而“文明”的界定太模糊了,这种道德层面的模糊标准是约束不了人的。
据了解,我国几乎所有城市都推出了内容详尽的养犬管理规定,并且还在不断加码。不但对饲养犬只的种类、体型、场所、证件、检疫、禁养等做出了具体规定,而且对“遛狗拴绳”还做了专门的表述。
所以,有法可依,还强调什么“文明”?我们见到的狗伤人、狗主伤人、人伤狗、人伤狗主实在太多了,究竟要集齐多少伤害与愤怒,才能唤来“依法养狗”?是的,这件事确实有点难。由于养狗人的流动性强,依靠警察的执法并不容易。在这个问题上,目前大多城市的做法是主要依靠物业管理。但物业毕竟没有执法权,只能做到劝阻,必要时还是需要警察来处理。
但是法律不能因为执法难而变成一道尴尬的条文,在屡屡发生的伤害面前,执法也不能总是“马后炮”。如果街道、社区、物业宣传落实到位,对不按要求办理狗证进行登记的有义务进行举报,对于不拴狗绳的有义务提醒和制止,形成风气,让狗主人不栓狗就觉的“臊得慌”;执法部门不和稀泥,依据法律该收狗收狗,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严格执法说一不二,让违法养狗真正付出成本,像徐某的遭遇,是不是就会减少呢?
所以在“文明养狗”之前,还是先讲讲“依法养狗”吧!
原标题:要集齐多少伤害与愤怒,才能唤来“依法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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