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原告杜先生与王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以78万余元的价格购买王先生的房屋,杜先生向王先生支付定金20万元,并约定房屋产权过户后,原告杜先生在3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58万余元,被告须在一个月内完成过户手续并将房屋交付原告使用,任何一方违约,除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外,还需支付对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杜先生支付了20万元的定金。但直到约定的过户时间,王先生仍未现身完成产权过户手续。
杜先生只好将王先生告到九龙坡区法院索赔。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的规定,结合本案,定金数额不得超过15万余元;原告支付的20万元定金已超过法定数额,超过的部分,原告无权要求被告双倍返还。超过法定数额的部分款项可以视为原告预付的房款。法院审理后判决,王先生退还杜先生购房款4万余元外,还要双倍返还定金31万余元。
律师说法:
买房前,需核实房屋产权
为了帮助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降低风险,确保交易安全和顺利,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主任、“重庆公司治理法律风险控制服务中心”和“重庆公司法律顾问专刊”创办人孙远强律师就购买二手房中应注意事项和风险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1.买房前要实地了解核实房屋状况,核实房屋的产权情况,购房人必须清楚地了解掌握该房屋的产权人是谁,与卖房人是否一致,该房有无共有人,是否经共有人同意。
2.要确认房屋的性质,是否设定了抵押,是否被司法机关冻结,必要时应到房交所进行查询核实。
3.该房是否处于出租状态(是否通知了承租人,承租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特别是商业用房尤其重要)。是否已经拥有产权证,如果没有产权证,是什么原因,何时能取得产权证。
4.走访邻居、物业等,了解该房是否存在其他影响生活居住的重大情形,如是否发生过凶案。
5.要了解出售房屋所涉及的土地是出让地或是划拨地,是否属于集体土地,目前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是有限制的。
6.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交易、过户、交接等违约责任,要防止因房价上升卖方毁约的情形,要在合同中加大卖方拒绝过户的违约赔偿成本。
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需要律师做好法律风险“参谋”,可以联系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团队把关。
都市热报-厢遇记者 唐中明
原标题:卖家不协助过户 被判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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