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微信公号消息,近日,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发布通告,决定对学业成绩没有达到要求的22名学生进行清退。另外,还有40名学生留级。
此前,华中科技大学18人因学分不达标本科转专科引发广泛关注。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吴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华中科大此举给予肯定。吴岩认为,“天天打游戏、谈恋爱,浑浑噩噩的好日子将一去不复返了,不能搞‘玩命’的中学,也不能搞‘快乐’的大学。”每所大学抓本科教育质量的方式可以有所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
对于大学而言
究竟应该如何合理合法
对待不合格的学生?
对此
记者采访了业内有关专家
对话人
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中心主任
王敬波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储朝晖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熊丙奇
《法制日报》记者
杜 晓
《法制日报》实习生
付紫璇
大学需要有淘汰机制
记者
应该如何看待高校因大学生学业成绩不达标而采取的一些处罚举措?
王敬波:
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学校的学业评价权,这是学术权力的核心。学校是教育机构,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业能力、学习成绩都享有完整的学术评价的权力,学术评价权是学术性的。学生的成绩、学业标准、学分要求、学业成绩如何来判断,这些都属于学校核心的学业评价权。对于这个权力,学校享有高度充分的自主权。对于在学业问题上不符合学校规定的学业评价标准的学生,学校可以采取一些处理措施,比如降等、降级、退学等。值得注意的是,退学和开除学籍有本质不同,如果是学生学业成绩不合格,那么学校的措施可能是退学,而不会是开除学籍。
储朝晖:
高校对大学生的学业有要求是很正常的事情。学生学习成绩不合格就不能毕业或者需要被降低学位,我认为这是有必要的,也是赞成此类做法的。大学必须要有淘汰机制,没有淘汰机制的大学教学质量无法提高,对学生的学业也将会产业负面影响。
此类新闻之所以引起社会反响,是因为大家普遍认为上大学很不容易,出现这种情况会让人觉得很可惜。但我认为,我们需要考虑内在的、深层次的原因,包括大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评价的问题,学生人生发展的问题等。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进行深层次思考,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改进。
大学管理权力不完善
记者
有些大学“严进宽出”,甚至出现考试“放水”的现象,这说明当前大学在教学 活动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王敬波:
这无疑是错误的。坚守学业评价标准是学校的本职所在,也是对人才培养切实负责的表现。学校有责任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现在高等学校比较多,层次也比较多,学校之间出现了差异性。一些学校出于非正当目的降低学业评价标准。教育部门应该对这一问题加强管理,通过评价、评估的方式对学校来进行督导,引导学校加强教学质量,对于明显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教育部门应当有所处理。同时,学校也应该有自己的品牌意识,因为一旦学校的名声坏了,那么就会失去发展的可持续性。
储朝晖:
大学教学质量不尽如人意甚至出现“放水”现象,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前大学的管理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大学的行政化程度比较高,学校本身缺少三个完整的权力。第一,缺少招生的权力。现在实际上是招生办在招生,将招到的学生分配给学校,因此,学校没有完整的招生权力。第二,高校在教学方面受到一些限制。教学的内容、评价方式、要求不完全是是学校能自主决定的,而是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再由学校去实行。第三,就是缺少对学生的评价权。学生学得怎么样,最终的评价不是由大学来完成,而是大学依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来评价,同时,高校没有毕业证的发放权。这三个不完整的权力导致了对大学生学业管理评价的模糊性。有些学校认为,只要学生进入了大学,这几年确实待在学校里,到时候学校给他们发毕业证就行了。
事实上,甚至一些大学在利用这种管理体制的空子“卖文凭”,不管学生学得怎样,只要最后把文凭发给他们就行了。这是导致有些大学教学质量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这种情况下,要靠某一个学校主动去抓教学质量,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性,也存在一些偶然性。
熊丙奇:
近年来,针对我国本科教育存在的质量问题,社会舆论要求高校要实行“严出”培养模式,教育部也于前不久印发《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要求严格本科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淘汰“水课”,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但是,高校在淘汰学生时,却面临实际的困难和阻力。
其中之一就是被退学的学生,哪怕大学三年级时退学,按照当前的高考升学制度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只有重新选择高考,填报志愿,才能再被全日制高等学校录取。因此,退学对学生的打击很大,家长也难以接受,更有舆论质疑,高校这种做法“太绝情”,是在剥夺学生的高等教育受教育权。学校在处理学生退学问题时,就显得特别谨慎、犹豫不决。
高校应该建立退出机制
记者
对于不合格的学生,大学究竟应该什么样的措施进行处理比较好?
熊丙奇:
华中科大让被退学的学生转专科,从建立退出机制角度看,确实给被退出的学生提供了一种选择,当然,这种选择是有局限的,也充满无奈,学生只能转为本校的专科,而不能转到其他学校。但学校这种探索,值得我国教育管理部门引起重视,要让高校严格要求学生,淘汰不合格学生,必须完善学生退出机制,这需要推进招生和培养制度的深层次改革,不然,按照目前的招生、培养制度,我国本科教育将很难真正严起来。
记者
在目前的情况下,高校应该如何合理合法运用现有权力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
王敬波:
学校对学生的培养是全面的,但是学校最核心的权力是学术权力。学术权力表现在对学生的管理上,包括制定学业标准、制定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考核、专业学科设置、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等,都是整个学术活动的组成部分。除此之外,学校对学生的培养还包括对思想品德的培养等。
学校的另一种权力是管理性的权力。高校不是一个人的高校,学校作为一个组织,其管理性权力表现为对学生在学校生活方面进行管理,例如图书馆管理,要求学生不得穿戴不整进入图书馆。这是学校内部自主性管理。在该权力行使过程中,学校是内部自治的。因此,学校内部的管理权力和学校的学业评价权不完全一致。两个权力的自主性程度不一样,在学业问题上,学校享有高度的自主性;在管理问题上,学校享有一定的自主性,但是这个自主性一定是出于管理的需要,出于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正常教学活动的需要。
原标题:严进宽出的“快乐大学”一去不复返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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