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法参股并实际控制的投资公司需要缴纳高额税赋,身为正厅级干部的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副主任黄羽天为了“少缴税钱”,和自家单位的基建会计一起,想出了通过虚假招商引资骗取招商奖励的损招。
上游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四川精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陆慈远单位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详细披露了拉萨经开区原党工委书记兼副主任黄羽天违法犯罪的诸多细节。
根据新华网报道,早在2015年6月26日,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副主任黄羽天(正厅级)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根据西藏自治区纪委通报,黄羽天任职期间,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私自出国(境);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贪污、挪用和私分国有资产,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
嫌税高,实控民企的厅官动起歪脑筋
中国裁判文书网新近公开的四川精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陆慈远单位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黄羽天通过虚假的企业落户返还奖励等手段受贿180万,通过他人公司骗取拉萨经开区企业招商落户奖励550.04万元。
根据工商注册资料显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汇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3月29日,注册资本1000万,主要经营范围为证劵、房地产、矿业等,控股股东为赵宗毅。科汇公司同时还控股了西藏天泉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占股30%。上游新闻注意到,黄羽天在证言中承认,自己以600万元的代价,实际控制了这家注册在自己辖区内的投资公司(指科汇投资)。
和许多落马官员“粗放型”管理不同,黄羽天十分关心科汇公司的经营状况,对于财务情况十分了解。黄羽天表示,2013年科汇公司因交税太多,他曾多次询问代自己持股的“白手套”赵宗毅能否少交税。会计出身的赵宗毅则想出了“节税”的路子:将不符合招商引资奖励条件的科汇投资公司,作为陆慈远的招商引资企业向拉萨经开区申报奖励,“这样可以领回企业发展金与招商奖励,以此达到少交税的目的。”黄羽天以自己主政拉萨经开区的职务之便,为自己实际控制的投资公司谋取了非法利益。
根据黄羽天的“白手套”赵宗毅的说法,在黄羽天同意了自己提出的“节税”方案后,赵宗毅于是将想法告知了四川精财信会计师事务所的陆慈远,并向陆慈远提供了科汇公司的相关材料。上游新闻了解到,在黄羽天和赵宗毅的“打招呼”之下,陆慈远控制的四川精财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引进科汇公司的“介绍人”,顺利领取了40.5万余元的招商引资奖金,其中20万元送给了赵宗毅。这20万元的非法所得,早前嫌税收成本高的黄羽天并没有要。赵宗毅在证言中:“我将20万元给黄羽天时,黄羽天没要,并将20 万元送给我装修房子。”
并非首次,两家单位曾一次骗招商奖励509万
根据此次公布的四川精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陆慈远单位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科汇公司公司并不是陆慈远、赵宗毅第一次通过招商奖励来牟取非法利益。他们通过黄羽天前妻胡某秀成立的西藏康健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按照同样的“提供虚假资料、主管部门放水审批”的操作模式,陆慈远作为“介绍人”,获得了拉萨经开区发放的招商引资奖励509.54万元。
黄羽天因在这笔509.54万元的招商奖励审批中提供了方便,在2012年春节期间和2012年秋天,分别在成都洲际酒店和成都锦绣花园收受了陆慈远共计160万元的赃款。
上游新闻记者从相关方面证实,被西藏自治区纪委评价为“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黄羽天和他的代持“白手套”赵宗毅已经被判刑。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以犯单位行贿罪,判处了累计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604.8304万元的陆慈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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