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头条客户端消息,2015年3月,陈波在重庆豪大名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大公司”)购买了一辆型号为“Macan”的保时捷轿车。购买时,陈波在生产商提供的各种配置中,选择了“BOSE”牌音响,总计购车款61.98万元。然而直到2017年6月他准备卖车时却发现车上装的“BOSE”音响竟然是贴标的冒牌货。由于和豪大公司协商未达成一致,2017年陈波将该公司起诉至重庆渝北区法院,要求整车“退一赔三”。
2018年8月27日,渝北区法院一审认定豪大公司对涉案车辆音响的欺诈构成对整车的欺诈,支持了陈波整车“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判决撤销陈波与豪大公司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返还所购车辆,豪大公司返还陈波购车款61.98万元并支付陈波赔偿款185.94万元。豪大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2019年4月24日下午,陈波的代理律师、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晔告诉北青报记者,已经拿到二审判决书,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0余万买保时捷卖车发现音响系冒牌
开了2年多,直到卖掉那辆保时捷Macan的时候,陈波才知道自己一直颇为得意的“BOSE”音响竟然是冒牌的。
陈波告诉北青报记者,2015年3月6日,他在重庆豪大名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大公司”)购买了一辆型号为“Macan”的保时捷轿车。购买时豪大公司介绍,这款车是由生产商提供基本配置,消费者可以选择内饰、燃油箱大小、车轮等配置。车内音响也属于生产商选配范围,由于喜欢在车内听音乐,陈波选择了美国车载音响品牌“BOSE”。
“后来开出去也有一些懂行的车友说我这个音响听着音质不对,不像是‘BOSE’的声音,但是我们也不懂,所以也没有深究。”陈先生表示,直到2017年6月,他打算把这两开了2年多的保时捷“Macan”卖掉时,才知道音响是冒牌的。“我们车开到二手车行,车行的师傅一看就说,这个“BOSE”音响是冒牌的,牌子是贴上去的。”
随后,陈波找到豪大公司讨说法。当时,豪大公司给出的解决方案是给陈波更换原装的“BOSE”音响,并终身免费为这辆保时捷做保养。陈波对这个方案并不满意,2017年8月,他将豪大公司起诉至重庆渝北区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2018年4月8日,经渝北区法院委托,重庆市鑫道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对涉案音响出具了《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虽涉案车辆车内音响处表面粘贴“BOSE”牌标识,但经勘查、比对,涉案车辆音响系统为非“BOSE”品牌保时捷车载音响系统。
一审认定整车欺诈“退一赔三”
在一审中,法院在国内保时捷4S店经销商走访及保时捷官网查询了解,保时捷汽车销售模式为:保时捷生产商提供每种车型的基本配置,然后由消费者根据自己需求采取选装模式,另行选配车辆高端配置并支付价款,本案涉案车辆的车型,“BOSE”牌音响属于选配之列。而保时捷生产商根据消费者的选装表,在车辆生产时便将选配装置整车装配,所有选装配置作为整车的一部分,是生产商出厂验收的标准之一。
2018年8月27日,渝北区法院针对陈波的案子,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认定,豪大公司以普通音响充当“BOSE”牌音响销售的行为构成欺诈。而豪大公司虚构、隐瞒音响配置的欺诈行为导致涉案车辆不符合双方约定的整车质量标准,足以影响陈波作出是否购车的决定,故豪大公司对涉案车辆音响的欺诈构成对整车的欺诈,支持陈波“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撤销陈波与豪大公司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陈波在判决生效次日起十日内返还所购车辆,豪大公司返还陈波购车款61.98万元,豪大公司判决生效次日起十日内支付陈波赔偿款185.94万元。
随后,豪大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4月24日下午,陈波的代理律师、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晔告诉北青报记者,已经拿到二审判决书,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青报记者在二审判决中看到,法院认为,二审争议焦点是豪大公司是否对陈波构成消费欺诈。以本案现有证据来看,豪大公司从上家购得的汽车并没有“BOSE”音响这一配置,但其销售给陈波的汽车配置中却明确载明有“BOSE”音响,故豪大公司明显存在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其欺诈的故意显而易见。
法院认为,涉案车辆品牌溢价较高,从合同对各部件配置的明确约定中亦可看出,消费者购车系对该汽车品牌的信赖及整车高端配置的追求,消费者期待购买的是整车而非是某个局部,应按整车“退一赔三”标准予以主张。同时,消费者作为弱势一方,并不具备专业知识,其对商品真伪的甄别能力有限,涉案车辆音响造假行为并非普通人肉眼可以察觉,如消费者未发现此类商品瑕疵,则销售商可以因其欺诈行为获得超额利润而免于法律责任,故此类情况下按整车“退一赔三”处理对于销售商亦属公平,亦有利于促进该行业的规范自律、健康发展。
陈晔律师向北青报记者表示,该案或成为全国第一个因音响欺诈而构成整车欺诈的案例。“虽然音响仅仅是一个配置,但由于合同中并没有单独列明价格,所以其并不具有独立存在的商品属性,同时消费者购买汽车系对保时捷汽车品牌的信赖和对整体高端配置的追求,对合同中特定配置的欺诈行为,亦可看成对整车的欺诈行为。法院判决对销售商这样的惩罚,归根结底是通过个案去规范市场行为,进一步捍卫全体的消费者权益。”
车主:下一步或追讨购车时被收取的“金融服务费”
4月24日,北青报记者联系到了刚刚知道判决结果的陈波,他表示法院能做出维持一审退一赔三的判决,他非常欣慰,觉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了保障。“我们买车的时候是外行,人家说什么我们也只能相信,假的音响当真的用了两年也没发现,所以真的发现被骗的时候,非常愤怒。”
而除了音响的问题,北青报记者了解到,陈波在购买该车辆时还被要求“必须按揭购车”,且支付了按揭担保费11016元、公证、抵押费1200元、按揭服务费10800元。对此陈波表示,最近也关注了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的事情,才发现自己购车的时候也被收了“金融服务费”。“我们下一步也想跟律师商量一下,看这个‘金融服务费’的问题需不需要进一步追讨或者起诉。其实也不是钱的问题,就是想给商家一点压力和警示,不要再去欺诈其他的消费者。”
原标题:60余万卖保时捷配冒牌音响 车行二审被判整车退一赔三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