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刚刚过去的4月下旬,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名原副院长被查。
4月30日下午,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彭卫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桂林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而在一个多星期前的4月22日,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胜男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广西日报”微信公众号披露,杨胜男系因涉嫌充当恶势力“保护伞”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查。
“桂林晚报”微信公众号介绍:杨胜男,女,汉族,1963年8月出生,广西兴安人,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四级高级法官。
杨胜男曾担任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后调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12年6月,桂林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杨胜男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随后杨胜男由副处级提拔为正处级领导干部。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彭卫国被查消息公布的前一天,根据桂林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9日下午,桂林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会上,桂林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蒋平华强调,“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检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准确把握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的各项要求,站稳政治立场,端正政治态度,查找政治偏差,在自觉接受监督的过程中不断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
桂林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于建新强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能部门,巡察组还将高度关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重点检查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的情况,领导和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是否有力,是否有效履行本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是否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以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问题。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在介绍上述会议的通稿中透露,桂林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3个月左右。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邮政信箱:桂林邮政11号信箱;设立专门值班电话:18078321604,每天受理反映问题来电的时间为9:00—12:00,14:30—17:30。
此前,经中央批准,4月1日至10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完成对广西等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进驻工作,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
其中,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于4月10日进驻广西,中央督导组将“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列为督导重点。第17督导组进驻广西壮族自治区时间:4月10日至5月11日,举报电话:0771-5786260,邮政信箱:南宁市A2019-6号邮政信箱。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1日刊文透露,截至2019年4月27日,全区立案714件,立案处级干部36人。其中,中央督导组进驻以来17天立案214件,立案处级干部23人,移送司法8人,留置22人。
此番彭卫国被查之后,近期纪委监委公布的广西桂林和来宾法院系统被查官员已增至6人,其中5人为处级干部。
4月9日,来宾纪委监察委公布来宾市中级法院的两名副处级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分别是: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原委员、刑二庭原庭长夏全勇,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传国。
4月16日,来宾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吕志雄(正处长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仅仅过了一天,4月17日,来宾市纪委监委再次发布消息,据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通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文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原标题:广西桂林、来宾法院系统近期6人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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