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7月22日,福建省厦门市的袁女士在微博爆料称,丈夫冯先生21日凌晨将手机遗忘在滴滴快车上,快车司机索要1000元好处费才肯送还。经协商,丈夫支付了400元,才拿回手机。
23日20时许,滴滴公司回应澎湃新闻称,目前已要求司机退还乘客300元费用,双方均已认可该处理结果。此外,经核实,是乘客让司机计费送还,并主动表示会给司机感谢费。
对此,袁女士向澎湃新闻表示,自己没有主动说给钱,是司机索取的。她通过滴滴客服联系到了司机,对方开口就要1000元,还说是行情。但她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袁女士称,因为一直僵持不下,只能让司机计费送还。
23日,涉事司机闫师傅向澎湃新闻否认曾索要1000元好处费。闫师傅称,是乘客主动提出给100元费用,但是不够车费。经过协商,乘客最终支付了400元。
根据滴滴平台试行的《网约车遗失物品处置专项规则》,司机驾驶车辆将失物送回,除运输费之外司机不得向乘客要求其他不合理费用。
袁女士介绍称,她曾向滴滴客服反映“司机开口就要1000元”问题,滴滴客服回复袁女士称,“司机强行索要费用,建议直接报警处理”。但辖区派出所的民警称此事属于民事纠纷,建议他们自行协商处理。
滴滴方面向澎湃新闻表示,根据现有证据,很难核实到司机是否主动向乘客索要额外费用。既然涉事司机已归还失物,就不再对其处罚。如拒不送还,该平台将对暂停向该司机派单。
原标题:滴滴回应“快车司机捡手机要好处费”:退三百留一百,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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