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4日电,近日,范思哲、蔻驰、纪梵希、CALVIN KLEIN等多个国际奢侈品牌被曝不尊重中国领土主权,甚至从时尚领域蔓延至电子快消品市场,三星电子亦存在国家地区定义不清情况,相关话题事件仍在发酵。这些品牌卷入负面风暴的同时,担任上述品牌代言人的杨幂、易烊千玺、张艺兴、江疏影、刘雯等艺人先后宣布单方解约或终止合作。
在大量报道中,与蔻驰解约的刘雯“或赔偿1.6亿违约金”这则消息尤引人关注。该消息称,“据知情网友透露,按照刘雯一年150万美元的代言费用计算,她单方面解除合同将赔偿对方5-10倍的违约金,就算按照最低倍数计算,刘雯至少也将付出750万美元代言费赔偿,此外,再加上奖金1.05亿人民币后,刘雯或将付出1.6亿人民币的天价违约金。”
资料图:模特刘雯。来源:中新网
诚然,明星主动站出来与涉事品牌解约属正义之姿,明智之举,但在网友们大呼过瘾的背后,或许有几点被忽视了——明星单方面解约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在品牌方涉嫌侵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明星单方面解约的法律边界该如何划定? “天价违约金”是否合理?上述问题恐尚需厘清。
相关法律专家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违约责任是以填补对方损害为前提的,以不超过对方损失为限度。双方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违约金额,这个金额如果能够填补品牌方损失的话,那就视为合理,若违约金额过分高于损失金额,则可以请求法院来进行调整。对于1.6亿元“天价赔偿金”的说法,更有法律人士直言,违约金过高完全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介入,“这明显是不了解法律”。
一众明星解约大牌
近日,意大利奢侈品牌范思哲被质疑,其设计的一款T恤文字将香港、澳门列为单独国家,虽然范思哲随后面向公众致歉,并称将销毁全部涉事产品,但舆论的风暴并未休止。
“T恤事件”逐渐发酵,蔻驰、纪梵希、CALVIN KLEIN、亚瑟士、施华洛世奇、馥蕾诗等品牌也被曝不尊重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甚至从时尚产业蔓延至电子快消品市场,三星电子官网也存在同样问题,引发网友愤慨。
期间,国内多位艺人宣告与上述涉事品牌解约,亦或表态停止合作。8月11日,演员杨幂率先宣布与范思哲解约;8月12日,歌手易烊千玺向纪梵希发出解约通知,演员关晓彤、模特刘雯宣布和蔻驰解约;8月13日,演员江疏影宣布与施华洛世奇解约,演员林允宣布与CALVIN KLEIN终止合作,歌手张艺兴宣布与三星手机解约……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8位艺人对模糊国家领土问题的品牌解约或停止合作。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在大量报道中,与蔻驰解约的刘雯“或赔偿1.6亿违约金”这则消息尤为引人关注。该消息称,“据知情网友透露,按照刘雯一年150万美元的代言费用计算,她单方面解除合同将赔偿对方5-10倍的违约金,就算按照最低倍数计算,刘雯至少也将付出750万美元代言费赔偿,此外,再加上奖金1.05亿人民币后,刘雯或将付出1.6亿人民币的天价违约金。”
网络截图
“天价违约金”背后,有网友指出,与娱乐圈明星不同,刘雯的职业是模特,而代言品牌几乎成为其主要收入来源,“如今刘雯宣布解约,不仅事业可能因此被迫中止,其中最低1.6亿的天价罚款,甚至有可能令她倾家荡产”!
由于刘雯目前尚未签约经纪公司,中新经纬客户端就上述说法和解约事件联系其本人和工作人员,并发去了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事实上,去年意大利奢侈品牌Dolce & Gabbana陷入辱华事件后,也有多位艺人解约,点燃更多的是民族情绪,但涉及艺人是否赔偿违约金的问题却鲜少被提及。此次,“天价违约金”被广大网友所关注,或许是因为刘雯的特殊情况引发了公众关心。
值得关注的是,解约风波背后,明星单方面解约是否构成违约?在品牌方涉嫌侵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法律边界该如何划定?“天价违约金”合理吗?多个疑问尚需厘清。
多位法律专家人士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艺人作为中国公民勇于站出来发声,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为无疑是值得肯定和赞扬的。但由于艺人与品牌方存在合同关系,是否构成违约前提还是要看双方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艺人单方提出解除合作不排除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
资料图:蔻驰门店。 中新经纬 赵佳然 摄
其一,单方解约是否构成违约?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根据宪法及反分裂国家法等法律规定,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蔻驰等奢侈品企业将台湾或香港等同于国家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及反分裂国家法等规定。
赵占领进一步指出,明星在签订代言广告时,一般会在代言合同中约定品牌方不能从事某些行为、不能损害明星的名誉,一旦因品牌方存在相关行为导致明星遭受名誉或经济损失,则明星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刘雯等明星解除代言的行为是否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首先要看代言合同的具体约定。
“当然,如果代言合同的约定不完善、不全面,明星单方解约行为还是可能构成违约的,因为品牌方将台湾或香港等同于国家的行为虽然违法、甚至属于政治问题,但不必然属于违约行为,所以关键还是看合同约定。” 赵占领称。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张杨律师则认为,“从过往经验来看,明星与品牌方签订代言合同多涉及宣传推广方面的内容,而涉及国家主权内容的可能性不大。”
其二,法律界定如何?
据了解,中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专家指出,蔻驰、纪梵希等品牌涉嫌违反合同法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项条款,但前提是,如果明星和品牌方在约定合同中有上述“解除合同”的约定解除权,那么明星单方解约是没有问题的,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据悉,合同解除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而解除;三是满足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而解除。如果双方签署的合同中已明确写明品牌方存在有损国家主权等言论或行为时,艺人方有权解除合同的相关条款时,在上述行为发生后,艺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构成违约,无需承担返还代言费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但如果没有相关条款的约定,艺人解约在法律上很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在商业及市场上也可能会失去该品牌及其他品牌的合作机会。不过面临这种问题,品牌方可能会考虑到市场及公关等诸多因素选择私下协商解决。
其三,“天价违约金”合理吗?
至于“天价违约金”之争,张杨律师认为,违约责任是以填补对方损害为前提的,以不超过对方损失为限度。双方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违约金额,这个金额如果能够填补品牌方损失的话,那就视为合理,若违约金额过分高于损失金额,则可以请求法院来进行调整。
赵占领也表示,“即使刘雯等明星的单方解约行为构成违约,代言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也需要评判,如果违约金数额超过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30%的,属于违约金过高,还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违约金的数额。因此,有人声称刘雯需要按照代言费的5-10倍支付高达1.6亿元的违约金,这明显是不了解法律。”
品牌方回应解约
多位明星宣布单方解约后,品牌方除致歉以外如何应对也成为一大关注点,中新经纬客户端发现,通过涉事品牌在道歉声明中的回应或许能看出些端倪。
在网友发现CALVIN KLEIN 美国官网涉及中国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表述不准确问题后,13日,林允工作室宣布与其停止一切合作关系。CALVIN KLEIN 随后发出声明称:“已经针对美国网站内分类选项的误解进行说明和即时修正,并再次确认所有与中国领土描述相关的信息的准确性。我们也重申 CALVIN KLEIN 完全尊重和支持中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不存在任何对于中国领土完整问题的错误认知。我们非常遗憾林允与她的团队单方面停止与 CALVIN KLEIN 的合作。”
声明截图
对于存在类似错误的奥地利品牌施华洛世奇,江疏影工作室13日宣布单方解约。施华洛世奇此前在官方致歉声明中称,“对情感受到伤害的中国人民、无辜受到牵连的各合作单位及亚洲代言人江疏影女士,我们感到万分抱歉。”声明还称,施华洛世奇全球在各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上千个网站,目前正在逐一排查,会尽全力在最短时间内纠正错误。
值得注意的是,三星电子全球官网迄今仍存在着国家地区定义不清的状况,已经担任了8个月的三星手机亚洲区品牌代言人的张艺兴宣布解约。截至发稿时,三星电子方面尚未对此事做出回应。(中新经纬APP)
原标题:一众明星解约国际大牌,刘雯要赔1个亿?你们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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