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10月25日下午14时57分左右,虞城县实验中学学生张某在上体育课期间去了厕所,在14时59分左右有学生报告体育老师说张某晕倒在厕所,体育老师赶到厕所把张某抱出,并拨打120,同时通知校医进行抢救,随后救护车到达学校操场,15时15分左右到达虞城县人民医院急诊部进行抢救,经过约50分钟的抢救,医生宣布张某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虞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县公安机关迅速调查取证,县教体局要指导做好相关善后工作。经虞城县公安局走访调查相关人员、调取现场监控视频、法医现场勘验,不存在教师体罚和校园欺凌行为,排除死者张某系他杀。
目前,虞城县教体局正在积极与死者家属协商善后处理工作。
虞城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10月27日
原标题:关于虞城县实验中学学生死亡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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