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消息,因为5元车费,喝了酒的何某在大巴车上发难,先动手殴打乘客,再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幸好司机及时停车。
10月31日上午,四川遂宁射洪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何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 何某抢夺司机方向盘
48岁的何某是遂宁市大英县回马镇人。今年5月29日下午4时许,饮酒后的何莫在回马镇拦下一辆由遂宁城区开往绵阳市的大巴车。上车后,何某因为车费问题很快与售票员、乘客发生了争吵。
“售票员称票价是45元,但何某坚称40元,因为票价分歧,何某便开始发难。”办案法官袁小艳告诉红星新闻,在与售票员短暂争执过后,何某突然上前直接动手打前排的2名乘客,后又跑到车中段打另外2名批评他的乘客。最后,情绪激动的何某又冲到驾驶员旁边,强拽方向盘。
▲ 何某上车后因为车费问题与售票员、乘客发生争吵
据了解,当时大巴车上共有驾乘人员34名,何某的过激行为,属于高度危险性妨害安全驾驶。好在当时司机提前发现异常,及时减速准备停车,才避免了意外发生。
袁小燕介绍,今年1月8日,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于在实际载客10人以上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从重处罚,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
原标题:为5元车费,男子大巴上抢夺方向盘殴打乘客,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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