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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翔离婚案延期应莹不服 法院: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
11-14 08:24:07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消息,昔日“私募一哥”徐翔与妻子应莹的离婚案再起波澜,这起持续近8个月的离婚案将被延期宣判。

11月13日,应莹发布微博表示:“近日,我的律师(孙薇)接到法院短信通知,离婚案将延长审理期限,但未明确延长期限。本案原应于11月13日审结。这其中的纷烦负累和种种压力,只有我自己才能体会。”

随后,应莹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按法律规定,可以延长6个月,如果再有特殊情况,经上级法院批准还可以延。我认为这次延期非常不合理,已经定下时间宣判的,又没有特殊情况发生,也没有告知我原因。”

据了解,该起离婚案于5月13日立案,11月13日是6个月法定审限的最后一天,按规定,法院须在这天之前做出宣判或延期的决定。

就徐翔离婚案延期宣判的原因,新京报记者于晚间拨通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电话,对方表示“现在法官不在,可以明天白天再打来”。 

据应莹提供,法院通知其延期宣判的短信内容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应莹诉徐翔离婚纠纷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之规定,延长审理期限。特此告知。

资料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为“审限”,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应莹:简单的离婚案却显得富有戏剧性

应莹在微博发文中表示:“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前提下,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理应当庭判决离婚。换一个角度,若我和徐翔双方一起出现在黄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这样的离婚手续只需要5分钟时间。”

此前庭审时,该案曾出现徐翔与其代理律师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据应莹介绍,离婚案8月29日在青岛监狱开庭时,徐翔曾两次确认同意离婚和同意孩子由应莹抚养。当时法官第一次询问徐翔时,徐翔律师表示不同意,但徐翔说同意。法官随后宣布休庭半小时,让徐翔和律师商量好。在庭审结束前,法官再次询问,徐翔律师还是表示不同意,但徐翔本人仍然表示同意。

应莹在微博中表示:“在此案中,我的诉求仅为要求离婚及儿子的抚养权,在青岛开庭过程中,徐翔当庭两次表示同意离婚和放弃孩子抚养权,态度明确也从未犹豫。”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魏碧莲律师曾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当事人所委托的代理律师发表的代理意见本身应当受代理人意志约束,而不应是相违背的。法院会以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最后一次正式发表的意思表示为准,可以是当事人本人的陈述也可以是所委托的代理律师的意见。

 “这样简单的离婚案却显得富有戏剧性。”应莹在微博中表示,“10月底我接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发出的传票,通知在11月7日宣判。但11月6日下午4时左右,也就是要宣判的前一天,孙律师才接到法院‘因故取消’的通知,既未告知取消的理由,也未告知改期的时间。”

今年3月20日,应莹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提出四点诉讼请求,包括判令应莹和徐翔离婚、判令双方所生之子由应莹抚养、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案诉讼费由徐翔承担。  

起诉状显示,应莹与徐翔相识于1998年,当时她19岁,徐翔21岁,两人于2000年左右确立恋爱关系,2004年1月18日登记结婚。婚后初期夫妻感情较好,但徐翔于2017年1月22日被判决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徐翔长期被关押,应莹只能独立抚养孩子,致夫妻关系失和,现要求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财产依法处理。

财产甄别久未执行是离婚主因

徐翔曾被国内业界誉为“私募一哥”,是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管理上百亿资产。2015年11月1日,徐翔等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2017年1月,徐翔因操纵股票交易价格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10亿元,没收案件中违法所得约93.37亿元。据应莹介绍,徐翔将于2021年7月9日刑满。

在应莹看来,导致离婚的最主要原因是财产甄别迟迟未能完成。应莹在微博发文中表示:“近年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期全盘查封我们家庭资产,徐翔案判决书中明确要求履行的资产甄别工作却迟迟不展开,以致我们家庭关系陷入困境。”

对于被查封时的财产数额,应莹表示法院没有给出具体的清单,自己当时估计了一下,被查封的财产市值约210亿元,其中同案三人违法所得为93.37亿元,这已经没收了,剩余的就是合法的资产。  

应莹表示,在判决前后,徐翔已分别被划扣现金105亿元和16亿元,这里面包括了徐翔在内等3人的违法所得约93.37亿元,但是根据律师统计,徐翔违法所得不到60亿元。“希望以后也能甄别清楚哪些是徐翔违法所得,哪些不是,不要都由徐翔承担。”

应莹在微博中表示:“我认定的路,我会继续走下去。我希望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公民婚姻自由的宪法权利,做出公正的判决。”

最后,应莹在微博表示:“苍天在上,我要继续离婚!”

以下是应莹微博全文:

原标题:徐翔离婚案延期应莹不服 法院: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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