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数十人使用扩音音箱及乐器设备在人行道上唱歌娱乐,被附近居民以噪音扰民为由报警。民警及特保人员到现场后,其中5人无视执法,殴打民警和特保人员。
11月19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该院提起公诉。
嘉定检察院经审查查明:2019年7月28日20时许,菊园派出所民警朱某接到噪音扰民的110报警后,带领两名特保人员前往嘉定区秋竹路、胜竹路口附近处警。
民警朱某到达上址后发现,有近百名群众聚集在道路两旁的人行道上,其中有数十名群众使用扩音音箱以及各种乐器等设备唱歌娱乐。
民警朱某先行劝告、要求相关人员调低音箱音量未果后,便上前将音箱的音量调低,此时被告人谈某无视民警执法,擅自将音量调高以抗拒执法,同时正在一边拉奏二胡的被告人王某一见状,起身谩骂、指责并推搡民警。民警朱某遂对两名违法人员进行口头传唤,要求两人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遭到两人拒绝后,民警朱某带领特保人员采取强制传唤,在此过程中,两人又脚踢、手撑警车车门并不停反抗,其间,王某一数次击打两名特保人员头部。被告人王某二、朱某、衣某等人趁乱围住民警及特保人员,意图阻止警方将两人带离。王某二在旁起哄并推搡、拉扯民警,朱某拳击民警头部数下,衣某嘴咬民警左手致伤,经鉴定,已构成轻微伤。
上述行为引起了百余名群众围观、哄闹以及造成了较长时间的交通拥堵,影响较为恶劣。此后,被告人王某二、朱某趁乱逃离现场,另3名被告人被随后赶到的增援民警制服并带回审查。次日凌晨,王某二、朱某在家中被抓获。5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嘉定检察院认为,5名被告人在警察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拒绝配合执法,谩骂、推搡、拉扯民警,殴打民警及特保人员头部,嘴咬民警手部并致轻微伤,引起数百名群众围观,5人行为分别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系共同犯罪。5名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10月10日,嘉定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对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原标题:数十人用音箱在人行道唱歌附近居民报警,5人抗拒执法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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