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观海解局消息,12月10日,记者发现,近日,河北省蔚县“黑老大”刘建峰一审刑事判决书在裁判文书网公布,刘建峰获刑19年。
2003年,刘建峰曾被公安部列为B级通缉逃犯。
值得一说的是,去年底,外逃15年的刘建峰被抓捕归案。此前,为他充当“保护伞”的9名干警已全部被判刑。
曾被公开悬赏20万
刘建峰是谁?
资料显示,刘建峰1964年2月3日出生,初中文化,原河北蔚县永兴煤矿矿长、蔚县新桥煤矿股东。
自1995年始,刘建峰为达到聚敛钱财、称霸一方之目的,纠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在当地持枪械故意伤害他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大肆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记者注意到,2003年2月4日中午,刘建峰与蔚县一国有煤矿副矿长钱宗清在蔚县蔚州大酒店发生争执并厮打。当日下午,刘建峰纠集包括时任蔚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所长梁静峰在内的20多人,携带五连发单管猎枪1支以及双管猎枪1支,对钱宗清进行殴打,直至钱宗清倒地不动。经法医鉴定,钱宗清的伤情为重伤。
2003年6月,河北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最终打掉了该犯罪团伙。除主犯刘建峰在逃外,24名主要成员全部被捕。同年,刘建峰被公安部列为B级通缉逃犯,河北省公安厅还对其公开悬赏20万元。
刘建峰被捕
2018年12月27日,外逃15年的刘建峰在青海德令哈市被抓捕归案。
据刘建峰此次的判决书显示,其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
派出所所长充当犯罪团伙“二号人物”
刘建峰犯罪团伙覆灭后,牵出了蔚县公安局9名“保护伞”,其中蔚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所长梁静峰竟是该犯罪团伙中的“二号人物”。
2006年,梁静峰因犯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记者注意到,2002年上半年的一天,梁静峰看中了蔚县粮食局暖泉粮库下属的黑财沟煤矿。不过,当时赵发是该矿的合法承包人。
为了达到霸占该矿的目的,在赵发不知情的情况下,梁静峰通过时任蔚县粮食局局长邢清明的帮助,与蔚县粮食局暖泉粮库签订了委托开采黑财沟煤矿的协议书。
为表示感谢,梁静峰送给邢清明20万元。
同年10月16日,梁静峰授意一伙人前去接管蔚县黑财沟煤矿。因未见到赵发,遂强行住在该矿。两天后,双方发生打斗。梁静峰便找到“大哥”刘建峰,带十几人持镐把殴打黑财沟煤矿的矿工,在这次打斗中,有多人被打成轻伤或轻微伤。
刘建峰
值得一说的是,2003年7月26日,刘建峰被警方侦查期间,梁静峰还为其外逃提供帮助。梁静峰指使专人在北京丽都饭店为刘建峰登记客房,提供隐藏住所,以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
公安局长放走犯罪嫌疑人
充当刘建峰犯罪团伙的9名“保护伞”中,还有一人不得不提,他就是蔚县公安局原局长孙文平。
2006年,孙文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2月4日,刘建峰等人将河北蔚县一国有煤矿副矿长钱宗清打成重伤后,刘建峰找到孙文平说,打人的是他的朋友,希望能给予帮忙和照顾。随后,交给孙文平10万元。
2003年2月13日,孙文平在听取案件进展时对办案人员说:“他们找我了,说要来投案,你们做做工作。他们来后,给他们办取保,每人收取5万元保证金。”次日,县公安局收取了25万元保证金后,将前来投案的人全部取保候审,最终导致他们二次在逃。
记者注意到,一同被判刑的还有蔚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教导员王飞、民警梁丰富。
经审理查明,2003年7月,在专案组对刘建峰涉黑案侦查期间,梁丰富接到犯罪嫌疑人刘建峰的电话,让其找在专案组的王飞了解案情。在电话中,王飞把专案组要调查的情况通过一个叫辛玉林的人转述给刘建峰。为此,王飞、梁丰富均因犯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据新华社报道,此外,另有5名干警因犯渎职罪获刑。
资料 | 裁判文书网 新华社 新华网 中新网等
原标题:“黑老大”持枪聚众伤人 公安局原局长、派出所所长都是保护伞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