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都市报消息,乐都一女子为谋取钱财,竟以婚恋为由骗取对方信任,再编造种种理由趁机诈骗对方财物。近日,经乐都区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被告人黄某某涉嫌诈骗罪,现该案件已移送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月8日,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某村民吴某某到乐都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报警称:“我的175000元钱被一名黄姓女子给骗了,请求公安机关给予帮助”。经民警侦查,受害人吴某某与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于2017年在学习机动车驾驶证的时候认识,二人起初为一般朋友关系,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当时处于已婚状态,后谎称自己已经离婚,想与吴某某结婚组建新的家庭,后吴某某和黄某某确认恋爱关系。
在两人恋爱期间,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以自己出车祸、手机摔坏、女儿去外地做手术、还信用卡、感冒引起心脏病、亲人去世等等理由先后多次向受害人吴某某索要钱财,吴某某通过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被骗取共计175000元。
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吴某某财物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现该案已移送至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原标题:海东一女子频繁向"男友"要钱,警察一查发现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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