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消息,2020年的清明节就要来了。如果单位安排职工在清明节期间加班,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清明节放假三天,其中4日为法定假日,如安排加班,应按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据了解,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是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是法定假日,4月5日是休息日,4月6日是休息日的调休。用人单位如安排职工在清明节期间加班的,加班工资应按以下方式计算:4月4日为法定节假日,应按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补休来替代;4月5、6日为休息日,休息日加班首先安排补休,加班2天补休2天。若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按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清明节期间每天工作8小时, 根据每月计薪天数 21.75 计算,加班工资具体为:
4月4日,3倍加班工资 = 劳动者工资标准÷ 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300%
4月5、6日,2倍加班工资 = 劳动者工资标准÷ 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200%
比如小李是全日制用工,执行标准工时制度,劳动合同中的月工资标准为每月5千元,那么他的小时工资基数就是月工资5000元÷计薪天数21.75天÷8小时=28.74元。
若该职工在清明节当天(4月4日)加班3小时,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258.66元的标准支付清明节当天的加班工资,即:28.74×3×300%=258.66元。
若在其余两天(4月5日、6日)加班3小时,用人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则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172.44元标准支付当天加班工资,即:28.74×3×200%=172.44元。
原标题:清明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官方算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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