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消息,2020年8月20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林某、马某、张某批准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林某伙同犯罪嫌疑人马某、张某经事先商量准备抢劫黑车,并准备了刀、胶带纸、麻绳等作案工具。三人从宁波来到杭州后,于2001年3月25日中午,电话联系黑车司机被害人鲁某,以租赁汽车为由,诱骗鲁某出车。路途中,三人用刀威逼鲁某后,将鲁某捆绑,控制于汽车内。随后,三人开车来到宁波市鄞州区一水库,将鲁某杀害抛尸。被抢车辆后被当至北仑一调剂行,得赃款四万余元,被三人化用。
林某后成为北仑一公司老板,身家上千万。2020年7月,公安机关对当时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进行重新比对,成功锁定林某,并将林某等三人抓获归案。8月13日,公安机关以林某等3人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标题:鄞州19年前“司机被沉尸水库案”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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