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法院消息,2020年9月19日,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马明弘涉嫌交通肇事罪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谭某林、谭某英、谭某韵、杨某、陈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马明弘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谭某林等三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920048.88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47907.15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85619.41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谭某林等五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2月31日20时许,被告人马明弘与张亚等人一起在叙永城区某KTV唱歌、喝酒。23时许,被告人马明弘与张亚等人又到一夜宵店吃夜宵、喝酒。马明弘离开夜宵店后,驾驶小型汽车往西外街方向行驶,欲购买鞭炮燃放。23时50分许,当车辆行驶至叙永镇中环路与西大街交叉路口时,从后面撞上道路右侧同向行走的被害人黄某、杨某、陈某后逃逸,躲藏到张亚位于泸州市江阳区的家中(张亚因本案犯窝藏罪已判有期徒刑八个月)。事故发生后,现场路人随即拨打120、110,三名被害人被送医救治。
2019年1月2日9时许,马明弘在其家属规劝、陪同下,到叙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投案,并供述了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同月23日,被害人黄某因抢救无效死亡。本次事故致被害人黄某死亡、杨某重伤、陈某轻伤。经叙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人马明弘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黄某、杨某、陈某无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明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二人受伤,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马明弘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在肇事后逃逸,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马明弘具有自首情节,但鉴于其肇事后逃逸,未履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的法定义务,1月2日才到侦查机关投案,致使侦查机关不能检测其肇事时的乙醇含量,到案后对有关细节的供述与客观事实不符,悔罪态度较差,应从严把握从轻尺度;事故发生后,其未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具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五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此而遭受的物质损失,被告人马明弘应予赔偿。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马明弘交通肇事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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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松韵妈妈被撞身亡案今日一审宣判:谭松韵进入法院
红星新闻消息,9月19日上午,谭松韵妈妈被撞身亡案在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谭松韵和父亲等家属及律师张起淮将出庭。
上午9点,来自四川、北京等地多家媒体记者齐聚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等待谭松韵现身。
上午9时10分,谭松韵乘车进入叙永县人民法院。
9时15分,谭松韵经过安检后,步入叙永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多路记者齐聚叙永县人民法院等待宣判。
2018年12月31日深夜,谭松韵的妈妈黄某在其老家四川泸州叙永县遭遇车祸。20多天后经抢救无效去世。叙永警方通报称,肇事司机马某某肇事前有饮酒行为,且涉嫌肇事逃逸。
8月31日,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马某某交通肇事案”(即谭松韵妈妈被撞身亡案),法院决定今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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