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视频 消息:近日,广东清远。群主在微信群组织野泳,一名队员溺亡,群主被判赔3万元。2020年6月,黄某在微信群提议假期野泳并发布消息:全程需佩戴跟屁虫。出发前,黄某又陆续在微信群发消息,提醒报名参加人员务必带上跟屁虫或救生圈。当天,冯某只带救生圈参加,游泳过程中其不幸落水,黄某参与搜救并报警,两天后,冯某被打捞上岸,但已不幸溺亡。冯某亲属将黄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黄某赔偿53.3万元。法院终审认为,黄某作为组织者没有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冯某的死亡结果主要由其自身原因造成,黄某事发后积极救助,故判定黄某赔偿3万元。
原标题:群主组织野泳致群员溺亡 法院:没有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赔偿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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