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消息,9月11日晚,四川宜宾筠连县发生一起意外事故:河边护栏垮塌,致两名女子从路边掉落至河边水泥平台,造成一死一伤。有律师表示,对于当地居民、市政公共设施,管理部门有尽安全保障的义务,若因护栏垮塌造成事故,相关管理部门应该承担责任。
据当地居民介绍,事发地位于当地县城的定水河岸边。现场视频显示,夜幕下,有警车和救护车停在定水河岸边。民警正在现场进行勘查,还有不少居民在围观。视频中隐约可见河边的护栏缺了一部分。
“上午开门我就听说了,还绕过去看了一下。”当地商户廖先生介绍,9月12日上午,他到河对岸的事发现场时,发现破损的护栏附近已经设置了围挡。不过还是可以看到,消失的栏杆长度约有1米。
居民陈先生称,他经常经过那条路,栏杆是石头做的,“石条还是很粗的,平时摸起来没想到会倒。”陈先生说,在河边排污管道的上方,正好有一个水泥平台,宽1-2米。
另外,从路面到河边平台的高度落差有2-3米。“站在平台上,一个成年人跳起来都摸不到上面。”程先生告诉记者,两人正好摔倒在了平台上,听说跌落的是两名成年女子,其中一名伤者已经进行了开颅手术。
9月12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筠连县政府、应急管理局及公安部门,均未获得关于伤亡情况的回应。有媒体报道称,该护栏垮塌事件造成一死一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对于此事件,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河边的护栏属于市政设施,无论是在栏杆的安装或者后期的维护过程中,管理部门都有义务保证栏杆足够安全。如果因为栏杆破损、倒塌造成事故发生,护栏的管理部门应该承担责任。
原标题:四川宜宾河边护栏垮塌2女子坠落1死1伤,律师:管理部门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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