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微信公众号 消息,近日来,江西上饶“主人隔离宠物狗遭扑杀”引发关注。
11月12日,一名自称上饶市信州区金凤花园住户的网友爆料称,小区人员接通知到酒店隔离,不允许带宠物。隔离期间,滞留在家的宠物狗被防疫人员敲打,疑似被带走扑杀。
11月13日,信州区西市街道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通报称,防疫人员在未与网民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将宠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调离相应岗位,并责令向当事人诚恳道歉。
自疫情发生以来,江苏无锡、浙江杭州、陕西西安等多地出现未经饲主允许而捕杀宠物的案例。与此同时,上海黄浦区允许居民带宠物到宾馆集中隔离、北京大兴区设置可携带宠物的专门隔离点、广州等地防疫人员轮流上门喂养留守动物的情况也为网友称赞。
疫情之下,主人被隔离,宠物何去何从?未经同意捕杀未证实染疫动物是否合法?基层治理如何更显人性化?
“撬门杀狗”,律师称或涉滥用职权
11月12日,有网友爆料称,自己是上饶市信州区金凤花园的住户,因疫情当天凌晨接到全小区到酒店集中隔离的通知,不允许带宠物。为了配合防疫工作,她和工作人员再三确定,工作人员只负责入户消毒,不会把狗带走或者处理掉。然而当天下午,她从监控中看到,防护人员带着铁棍撬门而入,想把狗带走,并在监控中告知“领导要求就地解决”,随后对方带着狗离开监控,疑似狗已被扑杀。
11月12日,网友爆料称,滞留在家的宠物狗被防疫人员扑杀。图/网络
监控视频显示,2名身着防护服的人员持铁棍敲打宠物狗的头部。与此同时,有自称同住在金凤花园小区的住户表示,自己的宠物猫经历了同样的遭遇。
根据上饶市卫健委消息,11月7日以来,信州区铁三社区金凤花园小区出现多个确诊病例,该小区自11月8日起被划定为中风险地区,实行封闭管理措施。至11月14日,该小区集中隔离点的感染者仍在增加。
“主人隔离宠物狗被扑杀”的消息引发关注后,11月13日晚,上饶市信州区官方通报此事称,该网民所在小区为防疫封控区,需对居家环境进行全面消杀。社区要求居民前往集中隔离点时不锁门,当防疫人员上门消杀时,发现其家门已锁。工作人员随即联系辖区民警,在民警的见证下,开门进行消杀。
通报还提到,现场工作人员在未与该网民进行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将宠物狗进行了无害化处置。
尽管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表示已取得当事人谅解,但此事仍然引发网友讨论。信州区防疫人员的处理方式是否涉嫌滥用职权?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登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工作人员对宠物采取强制措施,出发点是为了阻断疫情传播的风险,“撇开宠物有没有感染、传播病毒的医学问题,从执法程序上讲,执法人员的处理方式、手段肯定是不正当、不合理的,至少应该告知当事人;与主人一起隔离或单独喂养隔离都可达到防疫目的,没必要杀死。”
“防疫工作也不是法外之地,也应依法进行,它不能成为公权力任性的借口”,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昌松也表示,社区工作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撬门入室并打死宠物狗的行为,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和故意毁坏财物,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防疫工作中一定要尊重私权利,避免侵犯私权利,该事件中,公职人员涉嫌滥用职权。
多位法律人士表示,目前我国法律对于犬猫这两种动物(宠物),尚未出台有关的管理和保护法律,只能引用《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大法。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相关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控制或者扑杀染疫的野生动物、家畜家禽等措施。
而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必要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另外,对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净化、消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综合上述两部法律,刘昌松表示,特殊情况下,工作人员可以依法对私人家畜家禽进行处置,但仍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不能肆意为之。
他列举了3点:一是法律要求只能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才能扑杀动物,但现在尚无证据证明上饶当地发生了动物疫情,且工作人员也未检测宠物狗是否感染了新冠疫情;二是没有遵循比例原则,法律要求在“必要时”才能扑杀,且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如有条件采取隔离喂养等替代措施,也不必扑杀;三是未依法给予补偿,亦即,哪怕符合扑杀条件,也应按国家标准给予补偿。
“总之,公权力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举动,就涉嫌渎职滥权”,刘昌松进一步分析,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可以起诉社区和派出所承担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行政赔偿责任,由责任单位对撬门入室造成的门锁损坏,对扑杀宠物狗过程造成的损害,包括动物致死的损害和其他物品损害,承担照价赔偿的责任。
“一旦出现疫情,就对宠物盲目采取扑杀措施是不科学的。同时,我们提倡爱护和保护动物,是尊重人对宠物的感情寄托”,刘昌松补充,在人的健康受到疫情威胁时,因为防疫形势的需要,政府当然可以作出扑杀宠物狗的决定,但应符合法定条件,充分告知,并且按标准给予补偿,以尊重和保护私权利。退一步说,如果疫情确实严重,符不符合扑杀宠物的条件很不明了,政府也不是完全不能作为,在取得宠物主人的充分理解和同意的情况下,对宠物做“无害化处理”也不是不可以。
专家:如何对待隔离宠物
体现地方治理水平
上饶“主人隔离宠物被扑杀”一事发生后,如何对待隔离、染疫宠物的话题再次引发关注。
2020年初,浙江杭州、陕西西安等多地曾出现未经饲主同意,对宠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情况,其中,江苏无锡一房主在被隔离观察期间,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消毒时发现一只猫,根据重大突发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和社区群众强烈要求,对猫进行了活埋处理。今年9月,黑龙江哈尔滨三只猫因感染新冠病毒,在未经主人签字确认的情况下,猫被实行安乐死。
与此同时,在保障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各地也出现对宠物进行人性化管理的案例。
今年1月,上海黄浦区昭通路居民区(福州路以南区域)被列为中风险地区,居民被转运至酒店集中隔离时,家中的宠物也被允许一同前往;同期,北京市大兴区设置了可携带宠物的专门隔离点,以此来完善宠物防疫工作。
另外,广州、成都、北京昌平等地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妥善照料隔离居民家中的宠物,工作人员根据居民需求上门喂养,或进行寄养。
在上饶“宠物狗被扑杀”一事发生后,11月15日早间,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也发文,支持并呼吁建立全国性的宠物隔离制度。该协会表示,生命面前人与动物都应受到平等对待,相关部门应建立全国性的宠物隔离制度。不应打着防疫的旗号而伤害“家人”,而应学学成都防疫人员给隔离猫咪送罐头测核酸。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特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吕德文表示,目前的防疫法等规定了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消杀防疫的程序,但具体的防疫工作中,各地如何执行政策必然会有一定的弹性空间,有经验的地方会考虑到细节问题,而另一些地方容易出现一刀切。
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吕德文认为,出现私自入室将猫狗等宠物扑杀的情况,与当地的基层治理水平、所配备的执法条件,甚至防疫经验等密切相关,“比如很多地方没有碰到过这个事情,防疫人员培训、防控指挥部实施办法不足,就容易用一刀切来绝后患。不过,一旦有了经验,整个处理流程就会比较清晰”。
杨登峰也表示,在保障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如何妥善、人性化处理隔离宠物,考验的是基层治理能力。社区工作人员将问题一刀切、简单化,恰恰反映了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其实,如果执法人员素质高一点,稍微慎重、冷静一点,可能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对比北京、上海、成都等地,正是因为这些城市需处理类似的问题,才会更显人性化。吕德文补充,“上饶这次可能还是经验不足,反过来想,社区工作人员也不是非要刻意地打死宠物,他们也是出于消杀工作必须到位的工作要求,在条件有限、资源和经验不足的情况下,为了防止疫情扩散的可能风险,就会出现优先考虑人的安全、忽略宠物如何隔离的情况”。
在各地发生类似案例的情况下,是否有必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宠物隔离制度?吕德文认为,实际上,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指定疫情防控的细则时,将相关问题纳入考量即可。“如果上升到全国层面,某种程度上也把问题复杂化、扩大化了,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整个社会的治理成本和防疫成本。”
吕德文说,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未经沟通无害化处理宠物,对配合疫情的居民来说造成了伤害,但同时,一线防疫人员的工作也面临压力,这是目前的防疫客观条件限制的结果。“疫情防控中,人民生命第一,在保障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如何建立更加人性化的措施,这是我们需要改进的地方。”
原标题:主人因疫情被隔离后,宠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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