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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男子假冒老师猥亵男学生,企图用电棍使受害者失去反抗能力
12-29 18:33:47 来源:潇湘晨报

潇湘晨报消息,近日,辽宁铁岭一男高中生被他人猥亵。嫌疑人秦某假冒学校老师,将受害男生骗至居民楼楼道内,用喷雾剂喷射其眼睛、用电棍电击其手臂,企图使其失去反抗能力后实施性侵害。所幸男生拼命挣脱逃离。该男生报案后,秦某于12月23日被抓获。其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刑拘。

12月27日,铁岭警方发文呼吁受害者、知情者勇敢报案。

一男高中生被猥亵

2021年12月19日,铁岭市公安局红旗分局来了一对母子报警,高中男生小明(化名)在银州区某小区楼道内被他人猥亵。

经民警详细了解得知,12月16日中午,小明从学校请假回家,途中被一名陌生男子拦住,该男子声称自己是学校老师,在抓逃课学生。刚开始小明表示怀疑,可随后该男子又说出了另一位小明熟悉老师的名字,称他们两位老师已经在这抓了很多逃课的学生了,使小明放松了警惕。男子以查验小明请假条真假为由,将其骗至附近一居民楼楼道内,一路上男子说高中生学校的一些人和事,小明对该男子的老师身份就没再怀疑。

进入楼道内男子突然显露出丑恶嘴脸,意图对小明实施性侵害。在遭到小明强烈反抗后,男子用喷雾剂喷射小明眼睛,后用电棍电击手臂企图使小明失去反抗能力,过程中强行进行猥亵。小明拼命挣脱,逃出楼道,乘出租车逃脱。

经历了一场噩梦,小明在家长陪同下到红旗分局报警。获悉该案件后,市局、分局两级公安机关对这起令人痛恨的犯罪案件高度重视,立即依托三清工作机制,迅速组织警力全力侦破,并于当日锁定犯罪嫌疑人秦某。

12月23日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秦某抓获。

经审讯,秦某对自己强制猥亵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秦某,41岁,银州区人,无业。据秦某交代,有过同类犯罪前科,经常关注各学校情况。案发当天见高中生小明独自在街上行走,秦某心生歹念,以诱骗、恐吓、暴力等手段实施犯罪行为。

犯罪嫌疑人秦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红旗分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铁岭警事再发文呼吁受侵害者报案

12月27日,铁岭警方再次发文呼吁大家勇于报案。发文称,昨天(26日),铁岭警事文章一经发布,引发网友、群众的广泛讨论,在大家纷纷对犯罪嫌疑人秦某的恶劣行径表示谴责、对铁岭警方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予以褒奖的同时,我们也在后台留言中发现了一些重要线索——秦某或有其他违法犯罪事实尚未被警方掌握。

当晚,有群众阅读铁岭警事报道信息后,连夜到铁岭市公安局红旗分局报案,称曾被秦某侵害。目前警方已经受案。

在此,铁岭公安向广大群众呼吁:如您或身边的人曾遭受过秦某的不法侵害,出于种种顾虑或其他原因而未选择报警,请勇敢地到红旗分局报案,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是你最坚强的后盾!铁岭公安对此类案件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惩处,绝不姑息!

原标题:辽宁男子假冒老师猥亵男学生被刑拘,警方:持续有人称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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