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开车边“随手拍” 风景养眼撞了车
08-11 14:13:50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用手机“随手拍”很常见,但是,开车时千万不能“随手拍”。这个道理,驾驶员小胡肯定十分认同。

8月9日晚上8时许,面包车驾驶员胡某驾车带着妻子和孩子到嘉悦大桥看夜景。

车子快上嘉悦大桥时,流光溢彩的大桥灯饰就映入了眼帘,胡某的老婆孩子特别兴奋,女儿还将头伸出窗外,欢呼雀跃。正在开车的胡某也兴奋异常,一边给女儿讲解,一边单手掌握方向盘,另一只手掏出手机,“啪啪”地用手机“随手拍”了起来。

沉醉在桥上的灯饰美景中,胡某完全忘记了观察车前道路状况。车子刚刚行驶至桥头时,因单手掌控失去准确性,车子瞬间向右边驶去。“砰”一声巨响,面包车右侧车门撞上一辆正在最右侧车道正常行驶的摩托车。摩托车连人带车被撞飞七八米远。胡某手机震飞,右手臂被车窗挂掉皮肉,血也冒了出来。

突然的震颤和巨响,把胡某从美景中拉回了现实。当发现自己的车子撞飞了一辆摩托车,胡某顿时吓得手忙脚乱。他急忙停车,顾不得自己的伤情,惊慌失措地跑下车去看摩托车司机的伤情。

同时突然的撞车,胡某的女儿和妻子也被吓坏了,女儿哇哇直哭,妻子也差点吓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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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接到报警赶到现场看到,摩托车车头扭曲,车头车身严重受损;面包车右侧车门凹陷变形,车身严重刮伤。胡某右手臂擦伤,摩托车驾驶员手臂、双腿擦伤严重,头破血流。民警立即将伤员送至医院医治,然后开展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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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最终,胡某因开车分神看风景,造成两车相撞,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造成两车车损约8千余元,摩托车驾驶员医药费5000元以上,胡某自己医疗费上千元,均有胡某承担。

开车上路,安全第一,不能一心两用,边开车边“随手拍”是严重的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道理胡某平时都懂,可还是一时忘形,想到自己的妻子女儿都在车上,胡某更是后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民警对胡某予以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同时,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时一定不能一心两用,千万别让一念之差变成一生遗憾。

通讯员 徐阿娟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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