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 重庆启动2018年第二批电力直接交易试点
02-08 20:48:22 来源:上游新闻

作为用电大户,工业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的机会来了! 2月8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经信委获悉,2018年第二批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即日起至2月14日,凡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均可申报参与年度第二批电力直接交易。 

“参与直接交易的市场主体包括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且均应符合相关条件。”重庆市经信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对售电公司而言,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应按照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和华中能监局、市物价局《关于重庆市售电侧改革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对电力用户而言,申报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的基础上,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大工业电力用户可自行参与直接交易,也可以委托售电公司代理大工业用户参与直接交易。与此同时,对年用电量达到300万千瓦时不足500万千瓦时的用户,售电公司可组织这类用户“打捆”参与直接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工商注册中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有关要求办理的集团企业,且组成成员均为大工业电力用户的企业,或同属一个企业法人代表的大工业电力用户,其年用电量总和在300万千瓦时以上的,可作为一个整体参与直接交易。

与此同时,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均需完成相关准入手续,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和工艺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的企业不得参与直接交易。 

作为电力直接交易的另一主体,发电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取得发电业务许可的统调公用发电企业。满足火电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以上(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容量可放宽至10万千瓦以上)、并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具有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并正常投运等条件。水电应为水库调节能力在季调节及以上,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发电企业。 

重庆市经信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本次电力直接交易申请准入截止时间为2月14日,重庆市经信委将于3月14日左右在官网公布新申请准入企业名单。公布的新申请企业名单及之前已完成准入的企业,可自愿选择参与季度交易或年度交易,同时均应在今年3月16日前向市电力交易机构和市经信委提交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的直接交易意向性协议,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电力直接交易是国家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资源利用率;有利于放开用户电力采购和发电企业电力销售的自主权,完善电价形成机制;有利于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

上游新闻记者 刘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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