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恒顺采石场生态复绿成效验收的日子。在云阳县外郎乡五峰村红岩沟,老谭看着眼前的老鹰岩,年前撒下的草种已成片泛绿,山顶上的桂花树冒出了新芽。这里曾经是恒顺采石场的采矿区,如今是七曜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区域。
3月5日下午,云阳县检察院检察官专程来此,对之前因采石场长期违法作业,导致七曜山17.62亩公益防护林持续被破坏的状况进行跟踪回访,并现场监督采石场的复绿工作。
绿山从中一片荒
△工人正扛着树苗去被非法开采的山上复绿植树
从云阳县检察院出发,车行大约一个小时,驶过30余公里盘山公路,沿着红岩沟前行,就是老鹰岩的所在地。老鹰岩与周围的山相比,植被明显有些单薄。山脚下,还正堆放着上万株待种的树苗。
谭见雪今年54岁,参军退伍后回到家乡谋生,涉足过的行业不少。十多年前,老谭依法申请矿产资源开采许可,在此依山建厂,就地采石,也是从那时起,他成了恒顺采石场的负责人。“老鹰岩上的岩石是建筑的好原料,场子开始运作,那个时候,工人早上7点多开工,直到天快黑才收工回家。”谭见雪介绍道。他们刨开泥土,操作着机械设备,不停采石、碎石,再用货车运出乡去销售,这成了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工作内容。这座小型矿山每年年产量能有6万吨,年产值200万元左右。老谭的妻子也在采石场帮忙,她照顾着满山跑的小羊,也在附近喂养鸡鸭。
2005年4月,重庆市政府批准成立云阳七曜山市级自然保护区。根据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相关规定,自然保护区内禁止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当恒顺采石场所在地老鹰岩因政策调整成为七曜山自然保护区一部分后,恒顺采石场开采的机械设备却仍旧轰隆隆地运转着。
2017年10月底,云阳县检察院在开展环保专项摸底调查中得知此事后,为及时保护该自然保护区内的10余亩公益防护林,该院立即于2017年11月6日分别向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当地职能部门,对该采石场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责令采石场立即停止违法开采行为,依法履行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的监管职责。根据《关于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通知》,老谭得在2018年3月15日前,在前期已开展复绿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树苗补植补种工作。
工人新职责——“采石”变为“种树”
△工人正扛着树苗去被自已非法开采的山上复绿植树
2017年11月中旬,国土局、林业局责令立即停止采石的通知送到老谭手中后,他仔细读了好几遍,丝毫不敢怠慢。老谭来到采石场,他告诉自己的员工,在老鹰岩采石的工作将彻底终止,大家的工作转为种树。“种树?”员工们有些不解,这与他们以往的工作截然不同。老谭看出了大家的疑惑,便向大家解释道:“这里是自然保护区,已经不再允许进行矿产资源开采,曾经被破坏的植被如今都要种回去。这个工作会持续一段时间,大家要辛苦一下了。”
老谭将通知的具体内容讲述给大家,便开始着手安排具体的补种复绿工作。老谭按照林业局制定的《造台打窝、树草兼种的生态修复方案》,亲自挑选适宜生长的植物,他驾车出去,花了20多万元采购了200余斤黑麦草种、200余斤甜高粱,还有将近4万余株的芦苇和桂花树苗。一辆越野车、一辆轻卡陆续将这些树苗和草种运进老鹰岩大山深处。
△恒顺采石厂请的人员正在复绿植树时修裁树苗
这12位工人的作息时间和以往相同,不同的是,他们每天携带的工具不一样了,从凿岩的工具变为了锄头铲子。补种复绿工作正在进行着,没有了大型机械凿山的噪音,山林中剩下的便是鸟语虫鸣。
“种了树才知道,这不是一件容易事。”老谭说。由于以前的开采,导致这里的山有些光秃秃,很多地方没有植被生存的环境,只有坚硬的石头。为此,他们用两辆货车到旁边的山里运回表层土壤覆盖到需要种植的区域,创造出适合芦苇和桂花树生长的环境。
老谭的车里准备着共计600多米长的水管,这是用来引水灌溉的。老鹰岩旁边原本有一条小溪,但因为以前采石时,不少碎石落入其中,导致水道堵塞,不能将水直接引到补种复绿区。水源到补种复绿区大约有200米的距离,当树苗种上后,工人就会把水管接好,给树苗浇水,确保存活率。老谭指了指百米外,正在作业的挖掘机,那是在进行清理引水道,疏通小溪的工作,还自然保护区本来的灵气。
系上安全绳,让峭壁也复绿
△县检察院检察官向恒顺采石厂厂长谭建雪(左一)了解复绿植树情况
向家财是老谭雇佣的一位采石工人。老谭指了指山顶上的四五十棵树苗,那都是向家财攀爬上去种的。春节前,向家财扛着桂花树苗,决定向老鹰岩最险要的地方“进军”。那是山顶边缘的一段陡峭坡路,如果不做任何防护措施,一旦滑倒,人就可能会从山上滚下来。为了保证安全,他在腰间系上安全绳,步步小心地向上攀爬,才将树种扎根于此。
在现场,作为负责人的老谭也没有闲着,对于工人种下的每一棵树,他都会检查一番。如果有树苗的跟还露在土壤外,他会去铲土掩埋;要是树叶没有修枝,他也会拿起剪子亲自操刀;树干东倒西歪,他就会上前将它们扶正;要是草种没有播撒均匀,他还会补上一把……“这就跟我们以前采石一样,对于石头的质量和品相都会严格把关。”老谭说,如果遇到树苗没有存活,他们还会及时进行补种。3月5日,老鹰岩在进行最后一次补种,确保在3月15日前能够验收过关——此时的眼前虽未有青山,但却已经变得生机勃勃。
△恒顺采石厂厂长谭建雪亲自参与复绿
看着有些树枝冒出了新芽,老谭脸上露出了笑容。“真的把种树当成事儿来做,还是很有成就感的。”目前,老鹰岩上已经有数万株树苗,但因为它们还太过瘦小,和周围身披大树的山林相比,还有些“苍凉”。
“这次经历也让我有了打造绿色矿山的想法。”老谭说,在未来的工作中,他将把生态环境放在首位,为子孙后代造福。
此时,空中突然传来一声雷鸣。春雷响,万物长,十年树木,在一场场雨水的滋润下,小树苗也终究会有茁壮的一天。守护绿水青山的工作,老谭也依旧持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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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从“幕后”走到“台前”
2017年7月1日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全国正式实施,检察机关从以往支持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起诉,转变为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主角,为保护绿水青山起到关键性作用。
从幕后工作到到走向台前
二分院辖区地处三峡库区,早已将守护绿水青山视为己任。该院立足辖区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推动分院辖区公益诉讼工作取得失效,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就从辖区的巫溪县检察院发出。当年7月4日,巫溪县检察院发现一匿名网民反映巫溪县徐家镇高洪村垃圾场不规范处理,存在严重污染当地环境和水源的问题。经过调查,巫溪院于7月6日向徐家镇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当地采取有效治理措施,依法履职。政府收悉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过挖土掩埋、新建中转站的方式,妥善解决了十余年来的垃圾处理问题。
为保障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分院先后制定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试行)》和《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7年12月20日下发到辖区各院。办法的发布,实现了对辖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审批,对案件进行一体化办理。“这样一来,既规范了办案程序,又保证了办案质量。”二分院相关负责人说道。
同年12月底,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就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切实做好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更加底气十足。
公益诉讼线索涉及多个领域
截至目前,二分院辖区9个基层检察院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9件(其中民事线索5件,行政线索94件),其中立案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均收到有效回复,有力地促进了所在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目前两级院掌握的线索中,涉及了环境资源类、食品药品类、国土出让等多个领域。
对于二分院来说,早在2012年初,二分院辖区就承担起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统一办理试点工作。2015年10月,二分院成功支持起诉全市首例跨行政区域环境公益诉讼案——原告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与被告邻省某矿业公司在巫山千丈岩水库水污染责任纠纷案。此案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17年十大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截至目前,二分院辖区已摸排损害库区绿水青山的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5件,占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总数的69.1%,其中在办案件有14件,七曜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的这起采石场违法采石案件,就位列其中。
检察官一年30余次深入基层开展公益诉讼守护青山绿水
昨(14)日,市检察一分院发布消息,在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同时,对公益诉讼要深入组织调研,确保基础工作扎实到位,守护好“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据介绍,去年7月3日晚,璧山县某村村民发现自家农田里的水变了色,原本清澈透明的农田水变成为红褐色,并伴有刺鼻的问道,而在农田中昔日悠闲游乐的鸭鹅也变得焦躁,不停的翻腾,当天还有家畜死亡等现象出现,他们随即报了警。
线索移送至一分院。接到案件线索后,一分院多次深入案发地,现场勘验、走访,很快锁定了侵权事实,从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以及因果关系等方面强化了证据收集。经评定,确定了作坊排污的违法事实。
该院立即协助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经过3天的紧急处置,对污染的农田和河流组织物理和化学的及时处理,有效的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
“这样的基层走访,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去年一年至少就有30余次。”据该院民行处处长刘昌强介绍,他们通过这样的走访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0余条,立案4件。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摄影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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