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小轿车经过时,将地上的石头溅起,击中邓先生的车。交巡警供图
7月2日上午11时30分许,市民邓先生向南岸区交巡警报警称,自己开车经过兰花路时被不明物体砸中左后车门,造成一处明显凹陷,在现场没发现肇事车辆或可疑人员。
南岸区交巡警支队西区大队接到报警后,现场查看了邓先生车辆受损情况。经分析,邓先生当时驾车行驶在最左侧车道,左右均有车辆通行,人为砸车的可能性不大,而从车门凹陷程度来看,当时撞击力度大,极有可能是车辆行驶时将路上的石子溅起砸中。
随后,民警调取路口的视频监控,经反复观看,证实了之前的推测——当日11时28分47秒,一辆红色小轿车经过斑马线时,左前轮将地上的一块鸡蛋大小的石头溅起,击中对向车道上邓先生驾驶的黑色轿车(画圈处)。
通过监控录像,民警很快联系上红色小轿车的驾驶人张某,张某表示当时并未察觉到异常,所以也没有停车查看。在民警的举证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对这起意外事故达成一致赔偿意见,邓先生对民警的热心帮助表示感谢。
交巡警提醒:上路行驶时应注意观察路面情况,若发现路上有异物,应第一时间报警,通知相关部门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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