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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重庆市法院已审理拒执犯罪刑事案件79件124人
10-14 19:34:24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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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从市高法院获悉,今年,1-9月全市法院审理拒执犯罪刑事案件79件124人。其中,已判处拒执罪16件16人,免于刑事处罚3件3人,有15件17人在进入刑事审判程序后因被告人自觉履行义务而被起诉人撤回起诉,另有45件案件仍在审理中。据悉,重庆法院正逐步形成高压态势,遏制“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

市高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苏福介绍,全市法院不断强化执行强制措施运用,对“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的行为,坚持公诉与自诉并重,加强自诉追究拒执犯罪,以此为突破口和抓手,逐步形成对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遏制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有力地推动了“基本解决执行难”。

数据统计显示,2018年1-9月,全市法院审理拒执犯罪刑事案件79件124人,已判处拒执罪16件16人,免于刑事处罚3件3人,有15件17人在进入刑事审判程序后因被告人自觉履行义务而被起诉人撤回起诉,另有45件案件仍在审理中。

据了解,2018年1-9月审理以公诉方式追究拒执犯罪的刑事案件21件27人,判处拒执罪11件11人,有10件案件仍在审理中。

苏福介绍,在坚持通过刑事公诉追究拒执犯罪的同时,全市法院采取切实措施,强力推动拒执罪刑事自诉工作。市高法院于2018年3月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规定了拒执犯罪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证据证明标准、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等内容,细化了拒执刑事自诉程序,使拒执刑事自诉工作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市高法院还出台《自诉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需提交证据指引》,引导执行当事人正确提供提起拒执刑事自诉案件的证据材料,进一步提高追究拒执犯罪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2018年1-9月审理以自诉方式追究拒执犯罪的刑事案件58件97人,其中追究拒执罪5件5人,免于刑事处罚3件3人,有15件17人因被告人主动履行义务自诉人撤回自诉, 有35件案件正在办理中。

在重庆市某防火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拒不执行裁定案中,周某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转让公司股权,利用他人名义办理银行卡并实际控制使用,故意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法院强制执行,致使法院生效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唐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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