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记者从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了解到,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2019年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已组织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开展2019年“蓝天行动”春季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什么时候哪些地方实施
据了解,此次春季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覆盖全市,以主城十区(含两江新区)、渝西片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铜梁区、璧山区、潼南区、荣昌区、万盛经开区)为重点控制区。
监管执法的重点区域、重点线路包括辖区主干道、次干道在建的市政设施工程、市政管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土石方施工工程;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土石方施工工程;建筑施工工地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回填场)和需要建筑垃圾的场所沿线城市道路;建筑垃圾消纳场(回填场)所在区域;城区入口道路;高速路、快速干道进出口道路等。
哪些问题将受重点监管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处未密闭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密闭式运输车辆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料造成飞扬、泄露、撒落污染道路的违法行为。
重点聚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法行为,对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冲洗带泥上路、未按照批准的时间路线清运建筑垃圾、未在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未密闭车辆运输建筑垃圾、车密闭装置破损、密闭式运输车辆冒装撒漏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在督促整改和劝导无效的情况下,严格按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从重处罚,拒不整改可暂扣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许可证件及运输工具。
对市政设施、市政管网、园林绿化等工程控尘强制规定未落实、建筑垃圾消纳场控尘设施及措施未落实、脏车入城、露天焚烧烟尘污染等其他违法行为也将依法查处。
新闻多一点》
2月15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开展的2018年“蓝天行动”秋冬季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圆满结束。
据介绍,在刚刚结束的2018年秋冬季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中,仅重点控制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主城十区(含两江新区)、渝西片区共出动执法人员219609人次,开展联合执法2246次,夜间巡查20477次,设置检査点4343个,检查工地17458个次,值守工地8599个次,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87271台次,共查处各类违章20795件,11家施工企业不良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暂扣《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2166个,罚款287.5万元。
上游新闻记者 冯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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