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姐姐手里骗钱还债,他竟然利用微信自编自导“绑架大戏”。只是,让他没想到,姐姐向重庆警方报警求助,永川区公安局民警接到警情后,1小时成功破案。
姐姐微信收到弟弟被绑架信息
俞女士是甘肃人,3月14日22时30分许,她收到在永川的弟弟俞某手机发来的微信,对方称是催债人员,绑架了俞某,紧接着又发来几张俞某被刀划伤手臂、大腿的照片。弟弟被人绑架,俞女士吓了一身冷汗,对方要求俞女士马上筹钱赎人,否则后果自负。
俞女士很了解自己的弟弟,知道他以前沉溺于网络休学过一年,说不定又网瘾犯了。俞女士拨通弟弟电话,对方男子操着广东口音,威胁俞女士到,想你弟弟平安,最好快点转钱。
当日23时许,俞女士应对方要求,通过支付宝向弟弟的账户转账27800元。
“绑匪”再次发来短信要赎金
次日,俞女士以为这事过去了,弟弟也应该安全了,没想到早上7点左右,催债人员又拿弟弟的手机发来短信,要求俞女士上午10点30分前转款3万元,否则撕票。
俞女士一再请求对方宽限下时间,自己好去筹钱,但对方没有答应。
俞女士和家人商量后,向重庆警方报警。
警方1小时内侦破“绑架案”
当日早上9时许,永川区公安局接到警情后,立即启动重大警情处置机制,开展案件侦破工作。10时许,当地凤凰湖派出所办案民警在城区一酒店房间内将俞某找到,现场并无其他人员,确认其安全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查,14日晚22点30分,俞某到宾馆开了一房间,将自己身体多处划伤,拍照发至其亲姐姐微信,谎称自己被绑架,并冒充他人要挟姐姐汇款。第一次成功骗钱后,俞某拿一部分钱还给了朋友,又拿剩下的钱去上网,很快钱用完,他想通过同样的方式再从姐姐处骗钱。
据悉,俞某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已经构成犯罪,由于俞女士和俞某是近亲属关系,又获得谅解,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的解释》,可不按犯罪处理,但因其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3月16日,永川区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给予俞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