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近日联合发布《跨境金融服务涉外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国际收支处副处长胡国正介绍,《指导意见》涵盖4方面、13条举措,主要涉及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跨境结算便利化、完善跨境投融资服务、健全跨境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在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上,提出要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鼓励重庆市银行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建立跨境人民币结算可信客户管理制度,银行在落实“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可信客户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为其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转口贸易、退赔款除外)、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人民币资本金境内支付结算业务,无需要求企业事前逐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指导意见》在进一步完善跨境投融资服务上,还提出要大力支持跨境双向投资。《指导意见》表示,要推广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采取“先支付使用,后审单证”的管理方式,提高资本项目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对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境外放款登记等管理要进一步简化。
华龙网记者 赵紫东
原标题:重庆取消跨境人民币结算提交证明材料要求 促进涉外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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