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消息,社保制度建立20多年来最大规模的一次降费,于5月1日正式启动。
人社部预计,到今年年底的这8个月内将为企业减负超过3000亿元。同时,缴费基数的下调还会减少部分按300%上限缴费的高收入者和按60%缴费的低收入者的社保缴费,社保降费的“减税”效果将惠及到更多人。
中金公司报告认为,今年第二季度开始,企业的现金流和盈利能力有望受到增值税和社保费率调整的双重提振,其“叠加效应”可能在第三季度达到高峰。
第一财经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社保缴费基数的下调主要是减轻低收入群体的负担,激励他们参保,但由于基数调整之后,一些省份以300%上限缴费的高收入群体也会同步降低社保缴费,按照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每个月也能再少二三百元的缴费,可以与个税改革一样为中产阶层“减负”。
提升企业盈利 “立竿见影”
这一轮社保降费包括三项保险:一是自今年5月1日起,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二是继续执行失业保险总费率1%,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至2020年4月30日;三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根据人社部的测算,预计2019年,按照现在的方案可以减轻养老保险的缴费负担大约是1900多亿元,同时减轻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负担大约1100多亿元,三个险种合计全年可减轻社保缴费负担3000多亿元。
中金公司最新发布的一份名为《今年的减税降费政策有何不同?》的研究报告称,按照8个月减负3000亿估算,本次社保降费将年化为企业减负5000亿元左右。社保降费可以明显降低企业固定成本,从而有效补充企业的盈利和现金流。假以时日,有望拉动企业资本开支、就业和消费增长。
按照2016年养老保险费率下调的经验看,社保降费对企业盈利和现金流的影响不存在明显时滞。2016年5月1日,养老保险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养老保险缴费的增速在2016年第二季度下降最为明显。
这份报告称,社保降费对企业盈利的提振可能是 “立竿见影”的,其影响可能在2019年第二、三季度达到峰值。
5月1日之前的一周内,多个省份密集出台了降低社保费率的实施方案。北京市的测算称,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至年底,预计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将为企业减负约198亿元,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为企业减负12亿元。调整缴费基数政策实施后,还将为企业减负40亿元。
核定社保降费基数的内在机制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是这一轮社保降费改革的亮点和重头戏。《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规定,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第一财经表示,作为社会保险基数的“社会平均工资”是大家一种通俗的说法,实际上统计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中并没有“社会平均工资”这一项,公布的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第一财经也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统计部门已经形成了城镇单位平均工资,私营和非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都会上报政府相关部门,但最终是以哪个工资来作为社保缴费的基数,则是由人社等部门决定的。
这也造成了各省各地在社保缴费基数计算时,所采用的“社平工资”口径五花八门,甚至在同一地区“五险”缴费基数计算上也是各不相同的,
中金报告称,我国《社会保险法》并未明确规定社保费的缴费基数,在实践中,大多数的省份都以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依据,但是也有一些省已经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依据,现在从全国层面统一为后者,为社保征收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由于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统计范围比较小,所以导致指标水平比较高。以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确定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就出现了标准过高导致负担过重的情况。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平均工资数据显示,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318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5761元,前者是后者的1.6倍。
中金公司此前的测算也显示,以2017年为例,根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9905元,相比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降低了21%,也就是说新的缴费基数只有之前的79%。
调整社保基数企业个人都受益
游钧表示,按照全国平均水平来推算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口径调整以后,以职工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企业在单位费率降到16%的基础上,实际缴费负担通过口径的调整,可再下降两到三个百分点。
按照我国的社保法规,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是应该是个人的实际工资。所以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不会影响到大多数按照实际工资缴费的参保者,但会影响到按照上限300%缴纳的高收入者和按照60%缴纳的低收人者。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张盈华对第一财经表示,调整社保基数主要是利好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者和按照60%下限缴费的单位就业者。这一政策最大的作用体现在可以对这个群体参保产生激励作用。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表示,降低社保费的措施不仅减轻了企业的社保负担,还降低了参保缴费的门槛,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将更多职工纳入到养老保险制度中来,形成良性循环。
在对高收入的影响方面,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城镇非私营年平均工资为74318元,中金测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9905元。第一财经记者做简单测算可知,根据前一个口径计,按300%缴纳的高收入者每月需缴纳养老保险费1486元,按后一个口径计算需缴纳1198元,两者相比每月可以少缴258元,等于“减负”17%。(公式:年社平工资除以12,再乘以300%,再乘以个人缴费的8%)。同时,为高收入者缴纳单位缴费的企业,也会相应减少社保费支出。
由于不同省份缴费基数不同,高收入能够享受到社保减负的金额也不同。同时,并不是所有省份的高收入者都可以享受到这种优惠,要看此前该省是以哪种口径来作为社保基数,新旧基数的差额决定减负力度的大小。
中金所做的统计显示,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市已经按照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了,因此这些区域的参保企业和个人将不会受这次调低社保缴费基数的影响。
(原标题:3000亿社保降费启动,这些地区这些群体将同步“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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