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同志,我真的没有喝酒,只是吃了二两小面,这个不可能算酒驾啥。”7月6日凌晨,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江北城大队民警在辖区内道路上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凌晨1时许,当一辆悬挂渝D牌照的棕色轿车在接受检查时显示有饮酒驾驶行为,民警于是要求驾驶员李某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李某的测试结果为29mg/100ml,已涉嫌饮酒驾驶。
看到了自己酒驾的“石锤”,李某终于不再“甩锅”给小面,而是讲述起自己的经过:当晚他在聚餐时喝了两瓶啤酒,但他也清楚地知道酒驾的危害,于是在休息了几个小时后,感觉自己酒精应该代谢完了才开车出来,没想到还是达到了酒驾的标准。
民警严厉批评了李某的侥幸心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处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证和记12分的处罚,并且还有相应的罚款。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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