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重庆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9日,阳光重庆刊发了题为《医院“转嫁收费”,被处三倍违约金!》的文章,对“市民反映梁平区人民医院涉嫌违反医保协议转嫁收费”问题进行了报道。7月12日,梁平区医保局回复表示,梁平区人民医院违反医保协议行为属实,目前已对其进行违约处罚。
一、事件经过
6月24日,市民李先生向阳光重庆反映,其妻子6月23日晚在梁平区人民医院诞下一名男婴,入院时已预交3000元住院费用,但在生产过程中,医生开具了“导乐镇痛分娩”处方单,要求李先生到门诊交费,后期住院过程中医生又不断开具了“产后康复、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门诊自费项目。
经阳光重庆转办,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回复表示,因产妇是无并发症顺产,且为城乡居民医保,所以定额报销400元,不涉及生育保险报销,预交费用外的门诊缴费未损害产妇的医保报销利益,符合物价规定。
但梁平区医保局则认为,虽然患者不涉及生育保险报销,但医院将医保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转为门诊自费,未将相关费用纳入住院结算,同样可能存在转嫁收费嫌疑。
二、处理进展
7月12日,梁平区医保局通过阳光重庆再次回复表示,经执法人员根据市民提供的住院及门诊缴费发票照片等资料对梁平区人民医院进行调查,参保人于6月24日至6月27日在梁平区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共发生门诊费用1179.04元,梁平区人民医院此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
目前,区医保局已按照协议“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一条第4款规定,对梁平区人民医院处违规费用3倍违约金,共计3537.12元。
原标题:梁平区人民医院违反医保协议,被处3537.12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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