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银峰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依法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银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1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王银峰利用其担任重庆市九龙坡区副区长,江津区区委书记、区长,重庆粮食集团党委书记及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土地手续办理、项目规划评审、政策优惠、企业投资、工程招投标、工程承揽及人事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实习生 刘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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