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前夕,大足区居民李军(化名)收到该区检察院发放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金,这是该院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来首次发放线索举报奖励,也是这次举报让检察公益诉讼发挥了维护生态环境的作用,有效保障了建卡贫困户入股的脱贫创业项目。
今年3月,大足区金山镇居民李军来到万古检察室,反映该镇一学校有生活污水长期漏排到其经营的鱼塘中导致养殖水质变差。该鱼塘不仅有其贷款投入的大笔资金,还有其所在社区24名建卡贫困户共计29500元扶贫资金的入股,入股贫困户每年固定从鱼塘经营中获得本金10%的分红。
收到举报后,大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联合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查明自2018年底以来,由于校区内污水管网淤塞、污水井破裂等原因,该学校和校外部分居民的生活污水产生回流后经破损的管网渗漏至校外明渠,其中部分污水流入李军的鱼塘,部分污水流入附近农田,截至调查时污水还在持续外排到自然环境中。
针对上述情况,4月初大足区检察院依法向当地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请其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协调相关单位排查污水来源,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有效收集污水,加快该学校校区内排水管网淤塞、破裂部分的维修,防止污水经破损处渗漏继续污染附近水体和土壤。
当地政府收到建议后,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加强污水管网的日常监管,积极组织修缮破损管网、督促排污学校将自建管网接入城镇污水干管,及时保护辖区生态环境和耕地资源,也切实维护了受害群众。
在后续跟进调查工作时,李军向检察官表示:“学校安装了新的排污管道,原来的破损也进行了补漏,再也没有污水流进鱼塘了,检察机关帮我解决了这个大难题,现在我们的收益越来越好了,这下终于可以安心了。”
为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2018年10月29日,大足区检察院出台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引导、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公益保护,及时举报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分别在报纸、公交媒体、新媒体等平台进行了广泛宣传。根据该《办法》规定,对提供有价值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人按照一案一奖的原则给予物质和精神相结合的奖励。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通讯员 赵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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