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事儿公众号消息
眼下疫情仍在持续
受疫情影响
许多企业依旧延期复工
虽然没工开
但是固定开支少不了
很多人开始忧心房贷、车贷等等
还有一部分人担心基本生活没了保障
如果不上班
你的“钱袋子”还能维持几个月?
是很多人最近必须思考的问题
明确待岗生活费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70%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将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加大对一线医务人员的补助救助力度
……
疫情当前
重庆市多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
在对抗疫情的同时
帮助大家减轻负担
保护大家的“钱袋子”
职工待岗生活费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70%
近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时明确,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企业停工停产,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执行。《通知》提到,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疫情当前,如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月5日,重庆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联合制发《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保障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措施》明确,民政部门应及时将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有困难、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快保。同时,将对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及时提供临时救助。并对因患新冠肺炎造成家庭重大生活困难的其他人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实施临时救助。
加大对一线医务人员的补助救助力度
为关爱一线医务人员,近日,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的通知》,从周密做好防护措施、切实维护身心健康、加大补助救助力度、强化基本生活保障、解决家庭实际困难、积极开展宣传表彰等十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根据文件要求,重庆将加大对一线医务人员的补助救助力度,及时发放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做到应补尽补。对一线医务人员统筹发放一次性慰问金,对因公感染的一线医务人员发放救助金。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按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抗疫感染可认定为工伤
因抗疫感染新冠肺炎怎么办?重庆市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委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严格遵照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
该《通知》指出,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仿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接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担心感染新冠肺炎没钱医治?1月23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印发重庆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3号),明确指出,将新冠肺炎的医疗费用临时性参照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的方式进行结算管理。
按照要求,对于确诊新冠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对于确诊新冠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可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于确诊新冠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将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1月28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渝医保发〔2020〕5号),将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病情稳定的特病患者,可一次性开具不超过三个月用量的药物。
疫情期间,医保可“即参即享”
“对疑似和确诊为新冠肺炎的未享受医保待遇患者,严格落实‘即参即享’政策,确保其参保缴费次日开通医保待遇;若其在疑似或确诊时处于参保待遇等待期的,其‘即参即享’的开通待遇时间为疑似或确诊之日。”近日,重庆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疫情期间,重庆医保可“即参即享”。
“即参即享”是重庆市切实保障新冠肺炎患者医疗救治有保障的特殊举措,待参保人新冠肺炎治愈出院后的次日,应将其医保待遇恢复到正常待遇等待期,此前“即参即享”开通待遇的时间段不在待遇等待期中扣除。
2月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近日,重庆市税务局发布消息,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市税务部门对全市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2020年2月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申报的,还可以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今年一季度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延长至4月底,延迟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波及全国的疫情
给很多人的“钱袋子”
带来了巨大冲击
降低疫情影响
目前一大波好政策已经上路
其实
在疫情期间
抓紧时间埋头苦练内功
提升自我“造血”功能
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
也是保护“钱袋子”的好策略
宅在家的日子
是你用来储备能量
应对人生路上各种考验的最好时机
努力提升自己
才是对灾难最好的回击
原标题:疫情当前,重庆这些新政策事关你的“钱袋子”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