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海关了解到,根据口岸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判定标准变化,3月17日海关总署正式启用第五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健康申报)小程序也进行了同步更新,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如果有拒绝隔离、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行为,可按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海关总署1月25日发布公告,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制度,这对于海关及时掌握出入境人员的相关信息、精准识别高风险人员具有关键作用。重庆海关第一时间对重庆航空口岸设置相应的填单区域并推出“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微信小程序网上申报服务,通过开展健康申报、全面开展体温监测筛查、严密实施医学巡查等切实维护广大出入境旅客的健康安全。
统计数据显示,自重新启动健康申明制度以来,重庆海关共收取健康申明卡50042份,其中微信申报2089份。
新版《健康申明卡》在前一版基础做了以下调整:一是在申明卡右上角增加了微信申报扫描二维码,方便出入境旅客进行扫码申报;二是增加了“因公来华(归国)”的邀请方、接待方填写项目;三是在申明卡背面增加“健康申明须知”,强调了如实申报是出入境旅客的法律义务,如有隐瞒或虚假填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重庆海关提示广大出入境旅客,在出入境时一定要如实、完整、准确地填报健康申明卡,并配合海关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等各项卫生检疫措施,这既是对本人和家人健康安全的保护,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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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 可按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3月13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如果有拒绝隔离、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以下六类行为,可按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一是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等卫生检疫措施,或者隔离、留验、就地诊验、转诊等卫生处理措施的。
二是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的。三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实施审批管理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可能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未经审批仍逃避检疫,携带、寄递出入境的。
四是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发现有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交通工具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检疫或者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
五是来自检疫传染病流行国家、地区的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出现非意外伤害死亡且死因不明的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故意隐瞒情况的。
六是其他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检疫措施的。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李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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