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视频会议。
“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已到两年之期,是否取得预期成效?呈现出哪些亮点特点?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田总结了相关情况。
2018年4月,市检察院党组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2年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共立案1594件。其中涉及水资源保护案件1011件,占比63.4%;岸线资源保护案件225件,占比14.1%;森林草场湿地保护案件142件,占比8.9%;其他涉长江和三峡库区环境资源保护案件216件,占比13.6%。
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12件,行政机关回复并有效整改1396件,回复整改率98.9%。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件、民事公益诉讼1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7件,法院已判决的72 件均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梁田介绍,通过办案,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050余万元,督促治理被污染的饮用水源地面积3.2万余亩,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67.15公里,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2481.54亩,保护国有林地和生态公益林等620.28亩,保护被污染土壤969.44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垃圾5.33万吨,督促整治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541家,全市检察机关为推动长江水质持续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实现“一江碧水向东流”的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专项行动取得了预期成效。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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