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注意了!5月25日,重庆市教委下发通知,公布了重庆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6月10日9:00—6月24日17: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认定对象
一、户籍在重庆市内,或者持有重庆市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二、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市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班学生及在重庆市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在重庆市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
四、在重庆市范围内服役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申请认定还要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达到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的选择: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现场确认机构为户籍(或学籍档案、居住证、服役所在地)所在区县教育部门。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户籍(或学籍档案、居住证、服役所在地)所在区县的教育部门。不得跨区县选择现场确认机构。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持有的居住证所在区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学籍档案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近期一寸白底登记照、个人承诺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首次申请认定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现场确认时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的该生大学期间成绩单,以及毕业当年未按规定获取教师资格的证明(需加盖就读学院公章和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首次申请认定的承诺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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