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消息,5月2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忠县获悉,忠县自2018年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建立追溯救助机制以来,累计惠及新增因病致贫人口38人,发放救助资金188.5万元。据了解,该机制针对因病致贫人口,从贫困确定之日起,追溯前12个月的住院个人现金支付费用,并纳入县级健康扶贫医疗救助范围。
2018年,忠县对全县215户新增因病致贫人口开展调查,发现有31户32人自纳入贫困人口前12个月内,因病住院和在重大疾病门诊产生的个人自付费用达3万元以上,最高达到12.25万元,合计自付费用282.5万元。
“这部分贫困人群因病负债多,增收脱贫能力弱。”忠县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8年起,忠县针对县域内因病致贫农村建卡贫困人口,自纳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起追溯前12个月,因病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和医保特病重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经居民医保、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等各类报销及救助后,个人现金支付医疗费用累计达到3万元及以上的,对个人现金支付医疗费用的60%纳入县级健康扶贫医疗救助范围,构筑了“从源头到末端”阻增量、控变量、减存量的全链条基本医疗保障模式。这样一来,既大大减轻新增贫困人口经济负担,又增强了他们的脱贫信心。
2017年,忠县拔山镇村民潘晓蓉因风湿性心脏病手术产生医疗费用13.84万元,合作医疗等报销了4.6万元,个人支付9.24万元。同年12月,潘晓蓉被评定为农村建卡贫困户。2018年,当地政府按照新增贫困人口追溯救助政策,为她落实了6.74万元健康扶贫医疗救助金额,最终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仅为2.5万元,自付费用比例从之前的67%降到了18%。2018年底,潘晓蓉一家已顺利脱贫。
重庆日报记者 彭瑜
原标题:忠县建立因病致贫追溯机制 38人获188.5万元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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