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许动!”5月27日早上8点多,大学城某酒店内,一名男子正躺在床上玩手机,被突然出现的民警吓了一跳。
这名男子姓马,是一起公共电力设施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
5月26日上午9点多,高新区公安分局虎溪派出所接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报警称,辖区重庆师范大学北门外厚德路附近多组路灯一直处于停电状态,已有多日,在安排电工来检查后发现路灯内的电缆被盗,经济损失近1万余元,同时给学校师生以及附近的居民夜间出行也带来了严重不便。
接到报案后,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根据报案人的描述和走访大量周边群众,民警初步判定案发时间是在5月19日凌晨左右。随后,办案民警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大量监控视频进行查看,一可疑男子进入民警视线。
犯罪嫌疑人马某去往案发地
民警发现19日凌晨2点10分左右,一名年约30岁、中等身材男子骑着共享单车在发案点附近徘徊,并用随身携带工具包打开了周边路段多个路灯的底座将其中的电缆迅速取出,于凌晨3点离开现场,而后监控视频显示到该男子于当日凌晨3点27分曾到达熙街一家面馆就餐。通过开展大量摸排工作和对该男子相关信息进行分析比对,民警迅速明确了犯罪嫌疑人马某身份信息并将其成功锁定。
5月27日早上8点40分,在接警不到24个小时,办案民警便在大学城熙街某酒店内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成功抓获,并当场缴获其变卖电缆的非法所得2000余元。
犯罪嫌疑人马某指认现场
据嫌疑人马某自己交代,2015年中专毕业后,先后在山西、重庆两地打工,由于自己一直没有找到固定工作,经常缺钱,于是动起了偷路灯电缆卖钱于维持生计的歪脑筋。经过多次踩点,19日凌晨马某带上钳子来到厚德路附近实施了盗窃行为,并在5月26日将偷来的电缆全部变卖。让马某没想到的是第一次作案就被民警抓获,更让他没想到的是自己的非法所得还没花出去,民警就这么快找上了自己。
马某盗窃正在使用的电缆设备的行为,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严重不便,更造成了公共安全隐患,为依法处置,高新警方已对马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现该案正进一步的侦办中。
民警提醒,公共电力设备属于国家严格禁止个人收购的物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有盗取电缆的可疑迹象,请及时拨打110报警。对于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曲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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