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有哪些学位紧张学校?适龄儿童入读学位紧张学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为了让广大家长朋友们了解沙坪坝区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的相关要求,沙坪坝区教委通过一对一解答进行了详解,同时公布了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咨询电话:86055500 、86055501、86055502、86055503。
1.2020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是怎样规定的?
答: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适龄儿童如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至7周岁入学,是否需要向沙坪坝区教委提交缓学申请?
答: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年满6周岁,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至7周岁入学的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于2020年7月30日前报沙坪坝区教委备案。
家长可登录“沙坪坝区小学生报名查询系统”(http://xxzsbm.cqedu.net)下载《重庆市沙坪坝区小学缓学申请书》,填写后附带适龄儿童户口复印件、《医学诊断报告》或《残疾证》复印件等材料报送至沙坪坝区教委一楼服务大厅(沙杨路64号)。
3.从哪些途径可以知晓2020年沙坪坝区小学招生信息?
答:一是可以登录“沙坪坝区小学生报名查询系统”,查阅相关信息。
二是可以关注“沙坪坝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
三是在招生期间可以到小学、幼儿园信息张贴公示栏查阅相关信息。
四是可以向各小学或沙坪坝区教委咨询相关信息,咨询电话号码可在以上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4.什么叫就近入学?
答: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的有关规定,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此处所指的“就近”意为“相对就近”,而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最近”。沙坪坝区教委根据校点布局和生源分布等情况按照“统筹兼顾、相对就近”的原则制定划片招生方案,确保每个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都有义务教育公办小学的学位。
5.沙坪坝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并申请学位呢?
答: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以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身份证号码最后六位数)注册后,选择并点击进入沙坪坝区小学招生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学位申请。
6月中旬,“沙坪坝区小学生报名查询系统”和“沙坪坝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操作指南》。区内各幼儿园将召开家长会对操作进行培训。家长可以网上下载《指南》或通过咨询幼儿园熟悉相关操作。
6.沙坪坝区有哪些学位紧张学校?
答:2020年,沙坪坝区已向社会公告的学位紧张学校有:树人小学、南开小学、第一实验小学、沙坪坝小学和育英小学。2020年7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2021年的学位紧张学校。
7.2020年,划片入读非学位紧张学校的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怎样报名入学?
答:划片入读非学位紧张学校的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按“三对口”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报名登记入学。
各公办小学于6月10日起在校门公示栏处公布当年划片招生服务区域。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关注招生信息,按相关要求完成儿童信息采集,经学校现场审核资料及实际调查,并完善网上基本信息填报后,于7月30日前到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8.2018年8月31日(含)以前已经在沙坪坝区购房,2020年划片入读沙坪坝区五所学位紧张学校的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对于2018年8月31日(含)以前已经在沙坪坝区购房的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五所学位紧张学校在严格执行“三对口”入学办法的同时,须满足“购买二手住房户籍迁入满一年”,即提前一年购房迁户入住;还须满足“六年内为同一住房对应户籍户主合法养育的子女(含多个子女)提供学位”,即“六年读一户”等要求。
如果共同拥有住房产权的,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不动产权份额应达到51%(含)以上且家庭人均不低于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不满足以上条件的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沙坪坝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9.2018年9月1日(含)之后到沙坪坝区购房并迁入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学位紧张学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2018年9月1日(含)之后,在沙坪坝区购买住房且迁入对应户籍的家庭小学适龄儿童入读学位紧张学校,符合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按“三对口”原则和“六年读一户”的条件入学。
①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全产权且家庭人均不低于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购房、迁户、入住满一年的适龄儿童。
②联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不动产权份额达到51%(含)以上且家庭人均不低于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购房、迁户、入住满一年的适龄儿童。
③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购买二手住房完全产权且家庭人均不低于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购房、迁户、入住满三年。
④联合购买二手住房,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不动产权份额达到51%(含)以上且家庭人均不低于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购房、迁户、入住满三年。不满足以上条件的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沙坪坝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10.怎么证明我是2018年8月31日(含)以前在沙坪坝区购房的呢?
答:2018年8月31日(含)以前已经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以权证上的时间为准。2018年8月31日(含)以前已经购房,但没有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以重庆市沙坪坝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
11.上述“满一年”“满三年”是怎么计算的?
答:“满一年”“满三年”的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起始时间以此推算。
12.2020年,适龄儿童家庭人均不低于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适龄儿童家庭”包括爸爸、妈妈和孩子(含多个子女)。2020年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是15平方米,即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家庭人口数×15平方米”。
13.联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中“不动产权份额”是如何计算的?
答: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上标注的法定监护人(父或母)、适龄儿童本人所持有的不动产权份额合计计算,即爸爸份额+妈妈份额+孩子本人份额。
14.适龄儿童父母无自购房,房子是婆婆爷爷或外公外婆的,沙坪坝区户籍的小孩怎么入学?
答: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15.适龄儿童户籍在沙坪坝区,但不完全满足“三对口”,怎么入学?
答:适龄儿童户籍在沙坪坝区,但不完全满足“三对口”,由沙坪坝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16.少数学校符合入学条件的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很多,但容量有限,学位怎么安排呢?
答:划片学校因容量限制导致不能全部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现住址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未能接收部分适龄儿童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17.2020年8月31日前,户籍迁入沙坪坝区的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怎么办?
答:信息采集日期截止以后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18.已于2019年12月申请2020年沙坪坝区小学入学学位并审核通过的、持有效《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如何补充入学申报信息并获得学位呢?
答:2020年6月30日—7月3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以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码为用户名、身份证号码最后六位数为密码登录“沙坪坝区小学生报名查询系统”,如实补充入学申报信息、填报对应学校和志愿学校。6月30日,“沙坪坝区小学生报名查询系统”和“沙坪坝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操作指南》。家长可以网上下载《指南》或通过咨询幼儿园熟悉相关操作。
19.已于2019年12月申请2020年沙坪坝区小学入学学位并审核通过的、持有效《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如何填报小学入学对应学校和志愿学校呢?
答:2020年6月29日,“沙坪坝区小学生报名查询系统”和“沙坪坝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2020年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对应学校》。请根据2019年12月上传并审核通过的非沙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上所标注的居住地址,通过查询《2020年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对应学校》,正确填报对应学校。若对应学校填报错误,将无法通过审核。同时,还可以选择最多5所学校作为志愿调配学校,并须就“是否服从全区调配”作出意愿表示。
20.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小学入学学位是如何安排的?
答: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小学入学学位安排将在已通过审核的学位申请中,依据“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的原则和填报的对应学校、志愿学校的顺序进行统筹安排。“不服从全区调配”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可能因积分较低、对应学校和志愿学校高分者额满等原因而无法获得2020年在沙坪坝区的小学入学学位。
21.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区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积分是怎样计算的?
答:根据《沙坪坝区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学位安排实施办法》,持区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其法定监护人“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情况计算入学积分,具体计算方法是:
①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沙坪坝区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为依据,1个月积1分,上不封顶(只计其中一人)。
②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沙坪坝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为依据,1个月积0.5分,上不封顶(只计其中一人)。
③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沙坪坝区经商办企业并依法纳税,以2017—2019三个自然年度纳税总额为依据,1万元开始,每万元积0.5分,以此类推,15分封顶(父母双方可合计计算)。
④以上三项积分之和,即为该适龄儿童入学总积分。
22.已于2019年12月申请2020年沙坪坝区小学入学学位并审核通过的、持有效《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入学申报信息、填报对应学校和志愿学校,怎么办?
答:未在规定时间补充入学申报信息、填报对应学校和志愿学校,时间截止以后将不再受理,更无法获得学位。
23.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未在2019年12月申请2020年沙坪坝区的小学入学学位或虽申请但审核未通过的,能否在沙坪坝区内获得小学入学学位?
答:未在2019年12月申请2020年沙坪坝区的小学入学学位或虽申请但审核未通过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不能获得2020年在沙坪坝区的小学入学学位。
24.沙坪坝区哪些地方的小学入学学位比较紧张?
答:2020年,预计下列区域学校非沙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学位最为紧张:三峡广场及周边区域、联芳园地区、杨公桥烈士墓地区、天星桥梨树湾融汇温泉地区、凤天路沿线及新桥地区、山洞地区、陈家桥地区。预计井口地区、歌乐山地区学位相对略微宽松。
25.沙坪坝区有哪些民办小学?哪些适龄儿童可以申请2020年民办小学入学学位?民办小学的随机派位数是怎样确定的?
答:沙坪坝区有树人凤天小学校和名校联合外语小学校两所民办小学。有意愿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充分了解并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办学条件及收费标准等。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适龄儿童不得入读民办小学。民办小学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类别招生计划后,确定随机派位数。
26.适龄儿童怎样参加沙坪坝区民办小学的随机派位?
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6月15日~6月19日登陆“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选定一所民办学校进行学位申请,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已于2019年12月申请2020年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学位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如需填报民办小学,其法定监护人须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等前往沙坪坝区教委书面申请删除信息,再进行民办小学学位申请。
截至网审结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6月20日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将使用市教委统一开发的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软件。随机派位完成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查询。
27.适龄儿童如果被民办小学抽中了,需要注意什么?
答:经摇号抽中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28.未被民办小学抽中的适龄儿童,入学学位怎么安排呢?
答:经摇号未抽中的适龄儿童按以下方式安排入学学位:
①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如果其划片对口小学已无容量接收,则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其户籍地周边有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
②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已于2019年12月申请2020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学位并通过审核的非沙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删除信息参加民办小学随机派位后未被抽中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至尚有容量的公办小学。
③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2019年12月未申请2020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学位或未通过审核的非沙区户籍适龄儿童,参加民办小学随机派位后未被抽中的,请自行联系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位。
29.适龄儿童是不是可以在多所小学报名?
答: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及《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只能在一所学校取得学籍,并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即适龄儿童只能在一所小学报名入学。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30.为什么转学比新生入学难度大得多?转学如何办理?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入学方案只适用于新生入学。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区居住人口密度加大,转学需求人数逐年增长,但学校规模已经固定、班级建制已经形成,尤其是城区学校学位紧张,无法再超额接收中途转入学生。如确有转学需求,家长可于学年末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学生学籍卡或素质报告书或期末成绩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行联系当年依据“三对口”原则的划片对口学校(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咨询学位事宜并办理转学手续。
若其划片对口学校相应年级没有空余学位接收该学生,家长可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2020年7月13日—7月17日到沙坪坝区教委一楼服务大厅进行转学申请、审核、登记(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沙坪坝区教委将于当年8月根据学生“三对口”所在地周边学校相应年级学位情况,按“同学区范围内统筹协调”原则,依“学生户籍迁入现住址的时间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学位,家长再与拟转入学校接洽并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擅自转学;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小学毕业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申请,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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