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买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安装在所难免。江津区的范先生,就因为安装充电桩的事儿,和小区物业闹到了法院。
2019年,范先生购买了一辆新能源轿车,轿车厂家还免费提供充电桩安装服务。于是,范先生向当地供电单位提出申请,想要在自己的私家车位上安装这个充电桩。供电单位要求范先生提供一份小区物业出具的“同意安装”证明。范先生找到小区物业,可物业公司却以物业合同中“没有约定协助义务”,”充电桩短路可能自燃“等理由,拒绝了范先生的申请。
最后,双方僵持不下,只好上了法庭。法官审理后认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也明确,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建设充电设施,范先生的请求属于合理范围,应当予以支持。
法官同时指出,当事人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物业服务合同中即便没有明确约定,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双方都应当履行。虽然原被告之间没有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但是安装充电桩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出具证明属于物业公司的合同义务。
判决后,物业公司向范先生出具了证明,目前充电桩已经安装完成。
提醒>>
小区业主的车位是否可以安装充电桩,要根据所在小区的基础建设、电力负荷等情况来综合评估,消防设施设备齐全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安装,如果是不符合安装条件的小区车位,业主也不能随意加装充电桩。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朱春亚
原标题:为了安个充电桩 业主把小区物业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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